“水晶活力柚粒爽”瓶裝飲料內現瓜子殼 消費者供圖
維權網北京訊:近日,江蘇揚州消費者韓先生向維權網編輯表示,他于今年5月在當地一家超市購買的由浙江水晶心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水晶心)生產的“水晶活力柚粒爽”瓶裝飲料中竟有一粒非常完整的瓜子殼,向廠家維權過程中,遭對方誣陷,說他企圖敲詐。
未開封飲料中竟含瓜子殼
據韓先生介紹,他買到飲料后還未開封就發現瓶中竟有一粒瓜子殼,而且瓜子殼非常完整,張著口,但是里面的瓜子仁沒了——顯然是被人嗑過了。“我懷疑是工人在灌裝過程中嗑瓜子,然后瓜子殼就掉了進去,想想就惡心。”韓先生表示。
發現問題后,韓先生聯系了當地的經銷商。對方表示只能為他更換一瓶飲料,但韓先生對此處理結果并不滿意。于是,他根據飲料包裝上的電話,又聯系到了生產商水晶心公司。水晶心的工作人員并沒有直接回復韓先生的問題,而是給了韓先生一個當地業務人員的電話號碼,讓韓先生和他聯系。
拉鋸四個月 問題仍未解決
韓先生表示,他和該業務員聯系后,對方只顧著為自己開脫,最后才表示一星期后予以回復。結果韓先生等了好幾個星期,也沒等來任何消息。他只能再次打電話給該業務員,對方告訴韓先生,他們可以按照相關規定“以一賠十”,并賠償200元現金。
而韓先生認為,問題關鍵不是賠償多少錢的問題,他需要廠家給他一個明確的說法,為什么飲料里會有瓜子殼?廠家不僅要公開賠禮道歉,而且要對“瓜子殼”一事做出解釋,而不是用200元錢就把他“打發了”。
因此,韓先生拒絕了該業務員提出的解決辦法。此后,韓先生又多次聯系水晶心公司,但時至今日,水晶心方面仍未對韓先生遇到的問題進行合理解釋。
廠家回應:他就是在敲詐
之后,編輯再次聯系了水晶心的工作人員,得到的卻是與韓先生截然不同的說法。該工作人員表示,公司曾派了一名揚州當地的銷售人員去處理問題,而韓先生總是以各種借口拒絕和他見面,也拒絕提供問題飲料讓他查看,甚至“獅子大開口”,要廠家“賠償上萬元的精神損失費”。
該工作人員表示,一般遇到這種問題,他們都是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以一賠十”,如果消費者不滿意,還會再補償消費者100或200元。“不是我們不賠償,而是他根本就是在敲詐,我們提出賠償200元,而他說沒有一兩萬,別想解決問題。”
消費者:他們真會編故事
對于廠家的這番說辭,韓先生聽后覺得“十分可笑”,稱“并沒有任何人和我聯系說要見面”。期間他曾出差,把事情委托給一位朋友處理,朋友只是告訴他和廠方的人聯系過,并沒見過面。
韓先生向編輯透露,讓他覺得更可笑的是,自己從未提過賠償金額的問題,更別說是上萬元的精神損失費。“我經濟條件還不錯,而且我是從事教育工作的,不可能做那種敲詐勒索的事。平時在街上看到乞討的老人,最多還給過一百元。”韓先生無奈地表示,“他們太能編故事了。”
就本次事件而言,由于消費者和廠家說法不一,爭議較大,不過編輯還是希望雙方能夠坐下來平心靜氣地解決問題。維權網將繼續關注此事。
消費權益爭議的解決途徑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與經營者協商和解;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冬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