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件真偽中介無證操作現象時有存在,購房者應審查中介的兩證(市房地資源管理局審發的資格證書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審發的經營許可證)是否齊全,并驗明真假。虛假信息中介故意提供虛假的房源信息,不介紹真實房屋狀況,誤導購房者,糾紛由此而生。字跡模糊中介提供的合同字跡模糊不清,任意擴大中介的權利,規避其責任。購房人需仔細閱讀合同或簽訂正規的《房屋買賣合同》。陰陽合同中介制作陰陽合同,不真實反映房價,當事人一時逃避稅收,一旦發生買賣糾紛,很難保障自身合法權益。交易費用中介不明確告知買方在交易過程中需交納的費用,中介合同只約定買方買房的全部價款。實際上,付清房款的余額和各項稅費的余額大大高于中介依法應該收取的服務費用。
中介在居間合同中規定即使中介服務未成也收中介費或者違約金。而法律規定,中介公司在居間成功時(即購房者買到房時),才有報酬請求權;居間失敗的,無報酬請求權,僅能主張居間的必要費用。扣留費用中介為保證自己的利益,任意在購房款中扣留中介費,造成下家違約平地起糾紛。下家宜直接向上家支付房款。違規操作中介有了下家后,再以自己名義與上家簽約,然后賣給下家,違規賺取房屋差價,而不是中介費。不開發票中介收費不列明收費事項,不開正規發票,只開沒有公司蓋章的收據。如發生糾紛買家難以追究其責任。虛假作證中介對上下家發生糾紛后不按實作證。誰給自己的利益大,到了法庭就為誰作出有利證詞,幫助某方勝訴后分享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