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門消費警示 春節消費謹防七大"陷阱"
時間:2008-03-11 14:57來源:資訊網 作者:
春節是商品銷售的黃金旺季,一些不法商家往往會選擇在此期間玩弄各種騙術,消費者一不小心便會掉入消費陷阱。為此,工商部門特別發布春節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七大消費“陷阱”。
一是虛假廣告。一些商家會利用不真實、不準確的廣告誤導消費者,如對贈品的數量、規格、型號不予說明,以很小的字體或在不引人注意的位置注明贈送的附加條件等。
二是打折優惠。春節期間,商家常常借打折、讓利等手段促銷商品,一些不法商家會先提高商品價格,再以“打折”“降價”“抽獎”等為誘餌,將消費者引入“陷阱”。
三是消費贈券。一些餐飲、百貨企業為招徠顧客,采取消費滿一定數額即獲現金贈券或優惠券等促銷手法,但不說明這些優惠券的使用條件,用優惠券購買的商品往往是高價、高利潤商品。其實,商家就是借此不斷刺激消費者的欲望,引誘人們掉進循環購物的怪圈。
四是購貨贈物。一些不法商家以贈送積壓、過期甚至假冒偽劣商品為誘餌促銷商品,贈品一旦出現質量問題就以“處理商品不享受三包”“贈品不享受三包”等借口拒絕承擔責任。
五是清倉甩賣。哪兒拆遷哪兒就會出現“半價大甩賣”“拆遷最后幾天熱賣”“因本店經營期限已滿,所有商品一律三折優惠,最后優惠8天”等招牌,引得不少消費者駐足選購。然而,這些商家往往不但沒有降低商品價格,有的甚至漲價,而且這類商家往往不提供發票,商品如果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會因為缺乏證據而難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六是禮品包裝。為滿足消費者送禮的需要,一些商家專門推出了品種繁多的“大禮包”。這些“禮品”往往包裝精美,但拆開細看,往往有假冒偽劣產品混雜其中,短斤缺兩和價格偏高現象也時有發生。
七是自設所謂的解釋權。一些商場打折、降價,或推出的優惠券,不少都附有“保留對此活動的最終解釋權”字樣。如“手機買一送一”,實際上是買一部手機送一個手機號;“飯菜一律半價”,卻不包括海鮮和酒水。當消費者提出質疑時,商家卻振振有辭地稱自己擁有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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