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1日),記者從公安部網站獲悉,目前在國內房地產業火爆的形式下,少數不法開發商借機通過違規操作攫取不當利益的案件高發,其中利用期房交易牟利是重要手段之一。公安部發出警情提示,對某些以集資聯建名義進行變相開發的房屋要提高警惕,謹慎購買。
據介紹,期房交易市場存在風險主要表現在,一是某些沒有開發資格的房地產商以集資聯建的名義進行變相開發。在沒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條件下,違規進行商品房預售,僅憑一紙合同進行房屋交易,而這種合同事實上沒有法律效力,一旦出現問題,購房者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障。
二是買賣集資聯建期房投資少、利潤高,且無須交納有關的稅費,吸引眾多炒房者入市逐利。炒房者在沒有任何證件和手續的情況下多次倒賣,使最后購房者的風險逐漸加大。由于房屋產權轉移以變更登記為必要條件,若其中一個環節出現問題,最后購房者將蒙受難以挽回的經濟損失。
三是由于部分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文化水平較低,不了解房地產交易相關法律知識,可能出現手續不全、簽訂的購房合同不規范等問題,加之沒有對房源的真實性和可交易性、房屋出讓人的身份等予以核實,甚至為了多賺取中介費鼓動炒房者違規炒房,進一步放大了購房者的風險。
警方提醒購房者,在購房時要著重了解所欲購買期房是否具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所欲購買期房是否存在合同糾紛或存在抵押按揭,房屋出讓人的身份是否屬實等情況。此外,簽訂房屋交易合同之前,最好先熟悉房地產交易基本知識或咨詢專業人員,交易完成后要收好房屋交易合同和相關的付款憑證;如果是多次轉手的期房,在與出讓人簽訂房屋交易合同后,還應同房地產開發商簽訂合同,避免房地產開發商以不知情為由不承認房屋交易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