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人在買房前應當慎重考慮,明確了購房意向后再向銷售員或業(yè)主交付定金。交付定金時應與當事人明確有關定金收取和退還的條件,簽訂書面協(xié)議。”據了解,因為樓市行情不好,買房人出手猶豫,在定金方面的糾紛明顯增多,特別是二手房方面,昨天,市建委向購房人發(fā)出了上述消費提示,防范房屋買賣中出現(xiàn)定金等糾紛。
市建委提醒,購房人購房前應提前向售樓員或出賣人咨詢購房時將發(fā)生的除房款外的相關稅、費,不致因相關費用不清造成交易不成而產生糾紛。購房人應堅持使用政府管理部門或行業(yè)協(xié)會推薦的二手房交易的相關合同示范文本,避免因無明確約定,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相關合同文本可在北京建設網www.bjjs.gov.cn或北京房地產交易管理網www.bjfdc.gov.cn上下載打印。
市建委特別提醒,購房人交付定金時應與當事人明確有關定金收取和退還的條件,簽訂書面協(xié)議。 因房屋無法成交造成定金或合同糾紛的,當事人應按書面約定執(zhí)行,如意見不一致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