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提醒,地下車位買賣中存在四大陷阱
“地下車位買賣存在的最大風險就是產權。”昨日,記者就地下停車位買賣一事咨詢多位法學專家,他們不約而同地建議市民在車位買賣交易中要多加提防。那么,究竟存在哪些陷阱?市民又怎樣才能做到“心水清”呢?
專家提醒:車位交易過程中,最核心的問題是要弄清楚,車位的原始產權到底歸誰所有?
關鍵問題1
華工法學教授關永宏舉例,當發展商把廣大業主共有的車位私下賣掉,由于這些產業并非屬于發展商的,業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紙合同,而不是產權證。
這些沒有產權的共有車位買賣不受物權法保護,小區業主有權向法院申請撤消發展商對這些共有車位的買賣合同。合同撤消后,購買這些私賣車位的業主只能向發展商追討購車位款項。一旦房地產商“走佬”,業主的錢就存在追不回的風險。
關鍵問題2
車位被開發商多次出售
“沒辦理產權的車位有可能被開發商二次銷售!”華工法學教授關永宏表示,“廣州今年3月國土房產局專門頒布了《廣州市房地產開發項目車位和車庫租售管理規定》,其中第五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其他房地產開發單位出售或者出租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前,需經初始登記確認權屬。’”
然而,有的開發商遲遲沒辦理這個“確權”手續,使得買了車位的小業主始終拿不到產權證。如果開發商等車位漲價時再辦確權手續,把車位以高價第二次賣出并幫第二買家辦理完過戶,那么第一次的買家反而成了被趕走的那個。“法律就只承認已過戶的車位”。
專家在此提醒,無論交易一手車位還是二手車位,最核心的問題在于關注車位原始產權到底歸誰所有。買家交易前首先要明確,車位是否具有受法律保護的產權,明晰以后才能夠確定交易的合法性和購買的風險,以及購買人簽的合同的保障力到底有多大。
關鍵問題3
人防工程車位有特殊性
“人防工程的車位不同于普通車位,在戰爭時會被防空部門統一管理,有可能當時不作私人停車位用途。”華工法學教授關永宏表示,人防工程車位的特殊性在于車位擁有者在戰爭發生的時候,就要無條件地把這個車位交出來給有關的防空管理部門統一支配。因而,購買車位時市民要留意合同里的細則看是否明確列有人防工程的使用規則。
關鍵問題4
租賃期限超20年后無效
有的開發商很“明智”,在簽車位合同的時候會申明車位不能買賣。他們不會與業主簽買賣合同,只簽租賃合同?墒,他們在合同中并不向消費者聲明“租賃期限超過20年后將不受法律保護”。
廣東天勝律師事務所的周律師提醒,根據《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那部分無效。”也就是說,消費者租賃車位(庫)(就是所謂的銷售使用權)最長期限也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專家提示,凡是銷售使用權超過20年并且不向消費者聲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護的,都是欺詐行為,消費者可請求雙倍賠償。
專家提議
巧用羊城通盤活小區車位
針對小區內車位售賣后利用率不高的尷尬局面,近日有專家建議政府建立動態停車信息數據庫,利用羊城通繳停車費來把握動態信息,從而最終把這些小區車位“盤活”。
“如果政府能建好動態停車信息系統,盤活小區內停車場將不是夢想!”華南理工大學經貿學院物流系教授蔡文學表示,任何公共停車智能系統都是以統一動態停車信息管理為前提,要通過這些動態信息使已出售的小區停車位在白天的空置時間得以利用,羊城通將會是最關鍵的一環:通過羊城通刷卡繳交停車費從而把停車場停車位的動態信息傳送至公共停車智能系統。蔡教授建議,政府可以通過招投標把公共停車智能系統租給企業,企業與購買了車位的車主簽訂合同,幫車主在空出車位的時候把車位對外臨租,事后分給車主一定的租金。萬一車主中途回來,承包企業也可以根據停車智能系統里的信息給車主安排臨時?康奈恢。這樣一來產生雙贏的結果是:車主獲得了利益,政府也解決了部分停車難的問題。
相關法規
個人豪囤車位現象或杜絕
一戶業主豪囤幾十個車位也沒“法”管?近來陸續有媒體報道,不同小區陸續出現一戶業主購買數十個車位再提高租金返租給小區業主。然而,隨著《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下簡稱“修改稿”)于今年7月29日提交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這種“豪霸”車位的現象或能得到有效解決。
據了解,今年4月1日起執行的《廣州市房地產開發項目車位和車庫租售管理規定》已對每戶購買車位數量作出相關規定:車位比例低于1∶1的廣州樓盤小區,車位只能賣給業主,且一套房只能限買或限租一個車位。在廣州市區車位比例低于1∶1的樓盤比比皆是,然而確保小區業主優先使用、轉讓或拍賣時也應以小區業主優先的“優先原則”在實際操作中有很大的灰色區域。
“具體多少時間內只能向業主發售、以什么樣的形式公示等細節的缺失使操作起來十分模糊。”華工法學教授關永宏表示此次省物業管理條例的修訂稿里對如何優先滿足業主需要作出了細化,使業主優先原則更具操作性。
“修改稿”中明確表示,擬出售車位、車庫數量少于本區域房屋套數時,每戶業主只能購買一個車位、車庫。同時,在確定滿足本區域所有業主需求前,不得將車位(庫)出售給其他人。
業內說法
協會會長贊成停車位提價
對于目前廣州停車位緊張現象,記者采訪了廣州市停車協會會長康斯平先生,他稱“我希望廣州目前的小區停車位價格恢復到2004年的600元/月”。
康會長在接受采訪時稱,現在廣州的小區停車位是由政府規定的,有違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車位成了稀缺品,反而價格倒降了下去,現在小區的車位價格至少要恢復到2004年的水平才正常。”
他認為政府部門最好不要介入小區車位價格的漲跌,“政府就該多建設些公共停車位,而不是強行規定某個價格要大家來執行。”同時,價格的偏低還導致部分持有車位的業主,不愿放租自己的車位,一定程度上加劇車位緊張的情況。
另外,現行的小區停車位的收取價格對于很多投資者來說,門檻偏高,“按現在廣州小區的收費標準,投資者要幾十年才能收回”,而對于15年以上才有投資回報的項目,投資者往往是望而卻步的。這又進一步減少新建停車位的可能。
他山之石
解決停車難問題國外有成功做法
新快報訊 停車難的問題已成為世界各大城市的難題之一,對于如何更好地解決停車難的問題,不少城市都有自己的成功做法值得借鑒。
美國:咪表計時停車
美國的停車位一般都有一個咪表,過時了會出現紅色違規停車信號。在洛杉磯,市政府所在的市中心被劃成幾個圓圈,越是處于中心地帶的停車場的停車費就越高,而且為了讓停車者盡量減少停車時間,計費都是從15分鐘起。
日本:無停車位禁上牌
面積只有2100平方公里的日本首都東京及其周邊的三個縣集中了大約2200萬輛車,卻看不到車輛無序停放造成的交通堵塞,這得力于日本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規。例如,買車先買停車位,沒有停車位不能上牌照;新建或改建建筑時,停車位不達標不允許開工。如今,每天進入東京市內的車輛多達六七百萬輛,但要找一個停車位并不難。
韓國:鼓勵民間投資
韓國各地方政府針對各自的情況采取各種措施,如:地方政府自己出資建設公共停車場;利用城市的政府土地建設停車場;減少低價位的路邊停車并提高路邊停車的價格;鼓勵民間對停車場的投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