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防“馬路中介”
舉例:李女士聽說一個朋友的親戚在市場上倒賣二手房,就想著是熟人介紹不會有意外,匆匆交給對方1萬元定金。結果半年過去了,李女士所要買的房子仍被這個“熟人”以賣房人一直出差在外而無法成交。
提醒:市民通過房屋中介買二手房時,要注意找證件齊全的正規中介公司。一家正規房地產中介公司,應具有營業執照、備案證書、稅務登記證、機構代碼證以及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證。要注意看原件,不要看復印件,還要注意營業執照、備案證書的有效期及地址與現實是否相符,房地產經紀人的執業單位與執業證是否一致。
另外,購房者如果委托中介全權代辦所有事宜,容易給個別不法中介炒房賺取差價創造條件,有的不法中介為了從買賣雙方中賺取差價,想方設法不讓買賣雙方見面。
審查房屋是否在租
舉例:張先生由于工作繁忙,通過中介機構買了一套二手房后,發現該房子仍在對外租賃,短期無法入住。
提醒: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還在被別人租賃。如果買房人不注意審查房屋是否在租,就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或使用的房產,也極有可能因賣方得到長期大額租金和大部分售房款(物業交割金除外)后不再露面而使買房人既住不上房又拿不到租金。
要認真核對賣房人的身份
舉例:陳先生因為手中急需用錢,背著年邁的父母把房子賣了出去,而買房者吳先生圖便宜也就和陳先生簽了買賣合同。后來,陳先生父母得知后,不同意賣掉房子。
提醒:市民選定房產后要同轉讓人協商轉讓價格,并核對賣房人的身份證和房產證上的“房屋所有權人”是否一致。
一定要注意戶口遷移問題
舉例:馬先生為了兒子能就近上較好的鄭州外國語中學,就買了桐柏路隴海路附近一小區約60平方米的二手房,結果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時,發現原來賣主只賣了房子而戶口沒有遷走,導致馬先生沒法為兒子遷戶口,雙方鬧起了糾紛。
提醒:房屋交易一旦因戶口發生糾紛,處理起來非常復雜。由于戶籍的遷入和遷出等均歸公安機關管理,不屬于法院的受案范圍,因此法院對于此類案件是不予受理的。而公安機關在處理戶口糾紛時,又受到戶籍政策的限制。比如,賣給買方的房屋是賣方唯一的一套房屋,沒有其他的房屋可供賣方遷入戶口,則無論買方理由多么充分,公安機關都是無法將賣方戶口強行遷出的。相應的,買方的戶口也就無法遷入。
因此,為了避免房子買了戶口卻遷不進去的情況,買房者要注意在合同中明確賣方遷出戶口的時限;同時在正式過戶前,查詢戶籍狀況。這個程序最好是在正式房屋產權過戶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