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市二手房成交量超過一手房并且在樓市中占比重不斷增大。但是,由于二手房買賣主要發生在個人之間,價格波動也大,相關消費糾紛猛增。來自崇文工商分局的信息表明,該局合同科連日來已接待多起合同咨詢,均由二手房買賣引起。
工商人員調研發現,近期二手房買賣糾紛多發主要有3方面原因:一是單方受利益驅使中途違約。二手房買賣手續較多,履行合同時間較長。由于近期房屋價格波動較大,買賣雙方極易受利益驅使,以種種理由違約。二是陰陽合同導致履行爭議。買賣雙方通過中介公司簽訂陰陽合同謀取私利,由于兩份合同的約定存在差異,且文本內容大多不規范、不明確,在實際履行過程中極易出現爭議。三是匆忙交易導致漏洞百出。由于市場行情波動較大,房屋買賣雙方沒有全面考察,匆忙簽訂合同,后期履行時暴露出種種問題。如簽訂合同時未征得房屋共有人同意,合同無法履行;購房者貪便宜購買央產房、大產權房,簽訂合同后才發現無法獲得產權;更有甚者,一些購買者“激情”購房,合同條款都沒有仔細研究,履行時才發現沒有約定具體繳款方式及期限。
工商部門就此提醒市民,二手房交易一定要注意經紀機構資質是否齊全;房屋手續是否齊全,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如果房屋是共有財產,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此外,還應注意商用房和民用房使用年限不同,居住、投資價值也差別很大。雙方在簽約時合同約定應明確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付款過戶時間、費用交接時間、違約責任等問題;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進一步約定時,要在合同條款后的空白行或另附條款補充說明,以減少麻煩。 (記者楊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