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記者 薛璐
公攤費高出自用水電費四五倍
最近武先生比較煩,新租的辦公樓大白天突然斷電,導致辦公室電腦中的文件丟失,這些文件都是從北京的上級部門傳過來的重要文件,而他也沒有備份的習慣。
武先生所在的單位是中國城鄉信息一體化河南工作辦公室,于今年6月23日租用了位于鄭東新區商務內環29號的眾合環宇大廈的5樓。
沒想到,麻煩接踵而至。
“第一次繳水電費的時候,我就發現這個大廈物業收取的水電公攤費標準很異常。”武先生說,他7月20日的水電繳費通知單(6月份的水電費)上寫著“用電金額422.27,分攤金額1685.27;用水金額64.80,分攤金額140.62”。
“為什么我的自用水電費加起來不過487.07塊錢,而分攤的費用就達到了1825.89塊,整整高出了4倍。”武先生找到負責眾合環宇大廈的索克物業,要求他們解釋這水電分攤費用是如何算出的。
“他們說,6月份進行了消防管道的試用,所以分攤的比例相對高一些。”武先生說,物業還保證,下個月的分攤比例肯定降低一些。
于是,武先生沒有追究按時繳了水電費,可等到8月23日再次收到水電繳費通知單時,武先生傻了眼,通知單上清楚地印著:自用水電費是491.6,分攤水電費2617.8。
“7月份分攤的水電費比自用的水電費整整高出了5倍。”由于要出差,武先生決定等出差回來問清楚再交錢。
而9月1日早上7點,武先生辦公室所在的整個5樓都被停了電。
“我已經繳了7月份的水電費了,所以他們昨天下午1點多才給通的電。”昨天早上9點,在眾合環宇大廈5樓,出差回來的武先生出示了9月2日補繳的3000多元的水電費收據。
同時對分攤比例不清楚的還有其他樓層的租戶。
18層的邵女士的公司1日早上也被停了電,她出示了幾份單據顯示,他們公司7月份的水電公攤費用高出自用水電費5倍還多。
“我們不是不愿意繳水電費,而是不愿意繳納不合理的公攤費。”邵女士說,因為公攤費的問題,他們不止一次找到索克物業管理處,但至今沒有個說法。
物業:公攤比例不是我們算出來的
下午3點,記者撥通了索克物業的電話。
“公攤比例不是我們算出來的,而且我們沒有私自斷電。”負責水電費用的于姓工作人員說,7月份的水電公攤比例是由業主委員會中的新蒲、科星、華泰3家商戶算出來的,并且遲繳水電被斷電是由供電局負責的。
“眾合環宇大廈的水電公攤費用包括消防、監控、中央空調、電梯、二次供水等7項內容。9月1日斷電當天, 我們在公示欄里展示了關于滯納金、催費單、分攤比例計算方式等6個單據。”于姓工作人員說,他們早上7點就把這些單據放到了一樓展示欄中,下班時間才收回,只要當天來上班的商戶都可以看見。
武先生表示,自己根本沒有看到這些公示的單據。“我除了保留自己對索克物業私自斷電造成我們單位重要文件丟失的刑事訴訟權之外,還要求他們盡快地把公攤費用的內容以及花銷憑證進行公示,至少一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