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本”還是“數人頭”?
在階梯電價的制度設計上,還存在不少爭議。其中以家庭為單位還是按家庭人口數來確定電量基數的爭論首當其沖。
“看房本”,還是“數人頭”?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司局負責人向記者坦承:“兩個套路各有優劣,對此我們曾反復討論過。”
按人口數量確定,好處是比較公平;缺點是會使用電分檔情況變得十分復雜,大大增加操作成本和管理成本。尤其是家庭人口數量是經常變化的,甄別難度很大。以家庭為單位確定,優點是操作比較簡單;缺點是無法考慮家庭人口數量不同導致的用電差異,以及一家多個房屋產權、多個電表的情況。
“對此,我們建議以家庭為基礎確定電量分檔”,對于超過正常人口數較多的家庭,由各地在確定具體實施方案時采取特殊措施靈活處理,如規定超過一定人口數量的家庭,經一定程序批準后可以申請加裝電表或者增加用電基數等。
此外,由于我國南北差異大,用電季節性不均衡問題突出,許多人提出電量分檔應考慮北方冬季取暖用電,南方夏季制冷用電差異等因素。
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研究所所長劉樹杰說,解決上述問題可以有幾種思路:一是按照季度設置分檔標準,好處是考慮了季節性因素對用電量的影響,難點在于冬夏季是用電高峰,同時也是電力供應緊缺問題最突出的時候,放寬冬夏兩季電量標準,不能很好地起到限制用電、節約用電的效果。二是按照季度或以年為周期來計算階梯電費。該方法的好處是,將計算周期拉大,季節性用電因素可在全年分攤。難點在于目前一般按照抄表周期(兩個月)抄表并結算電費,會存在時間跨度大、用戶情況變化快、資金回收期長、一次性繳費電費資金量大等問題。
“為了妥善解決該問題,我們已委托電力技術研究機構進行深入研究論證,提出政策建議。”劉樹杰說。
在《征求意見稿》中還特別提出了對“居民用電存在特殊情況的地區,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可以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處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解釋說,部分地區歷史上對居民用電規定了一些特殊電價政策,如北京市為了保護二環以內的文物古跡,實施了“煤改電”工程,對使用電采暖的居民用戶實行峰谷電價優惠政策,夜間電價每度僅為0.3元;云南等地為了保護森林,實行了“以電代薪”的政策,對部分用戶實行了電價優惠。為了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對這些特殊情況,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將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妥善處理。
“技術”與“公平”還是問題?
在涉及階梯電價計價的技術環節上,一些尚未完全解決的技術問題還有可能對政策的實施帶來消極影響。如我國尚有不少居民“合表用戶”,由于各種歷史原因,多戶居民合用一個電表。有關部門在要求電網企業加快進行“一戶一表”改造的同時,
對合表用戶按照略低于三檔電價加權平均提價水平執行電價。對于電網企業來說,電價上的劣勢也將促使其加快“一戶一表”的改造。
目前,在我國使用的電表主要有普通機械電表、預付費磁卡電能表、遠程自動智能電表三種。對于實現了“一戶一表”的用戶如何計費?簡單來說就是“抄表用戶以兩個月為周期,預付費用戶以一年為周期。”
在用戶持卡預購電量時,由于其用電行為還未發生,無法按照用電量執行階梯電價。目前《征求意見稿》中的設想是,對這部分用戶可以在實現遠程自動抄表之前,以日歷年為周期,按照購電量執行階梯電價。北京等地已經開始研究具體實施方案,初步的想法是,以年為周期,在第一檔電量限額內所購電量,執行第一檔電價;超過第一檔電量且在第二檔電量限額之內的,執行第二檔電價,依此類推。
國家電網能源研究院總經濟師李英分析說,從《征求意見稿》中可以看出,有關部門想在實行階梯電價的基礎上實施分時電價:“階梯電價不只是單純的階梯電價,而是要逐步地過渡到‘峰谷分時階梯電價’。”
“在分時電價的作用下,可以促進居民錯峰用電。”李英說,“從家庭的角度來說,可能總的電量差不多,但是高峰少用、低谷多用,沒有節電、節能,但是節約了費用,這樣產生了比較大的社會效益。”
峰谷分時電價的社會效益體現在兩方面:改善了用電方式,提高了居民用電的負荷率,這樣整個電網的峰谷差變小了,用電量比較平穩,電力系統里也比較平穩。發電和電網設備的利用率都提高了。這樣,同樣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電力需求,但是投資可以節省不少。 (記者 陳昊 童海華 見習記者 張曉哲)
10月9日上午,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關于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至10月21日(本報10月12日第2022期A1版報道)。此舉被普遍看作是政府有關部門已經將爭論多年的我國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問題正式提上了議事日程。
在這份征求意見稿中,“階梯電價”被分為三檔,即基本生活用電、正常合理用電和較高生活質量用電。與之配套的,是征求意見的2個調價方案,方案一為第一、二檔用電量分別覆蓋70%和90%,方案二為分別覆蓋80%和95%。
電力,是每個人生活中都離不開的能源。因此,這次全國范圍征求意見吸引了全社會的目光,其結果將引人注目。
140度電可以干什么?
根據《征求意見稿》附件《居民生活階梯電價全國平均電量分檔標準表》中提供的數據,兩個方案中相對較為“寬松”的方案二“覆蓋80%”后的第一檔“基本生活用電”為每個家庭每月140度(即“千瓦時”,下同)電,第二檔在每戶每月140~270度之間。
每戶每月140度電可以覆蓋80%的用戶,這是一個全國平均數。根據上述《標準表》中的統計,用電量在這個平均數以下的城市居民占65%,剛剛過半,還不足2/3;而在農村,這個標準則覆蓋了88%的居民,應該說占到絕大多數。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在回答媒體記者提問時指出,這次征求意見的方案設計中就有城市補貼鄉村的考慮。如此看來,這次征求意見中公布的標準很好地體現了這一思想。
那么,對于一般城市居民來說,每月140度電是否夠用呢?記者隨機采訪了北京、山東、上海的幾個家庭。
以北京市民小李家為例。小李夫婦二人居住在北京西三環附近一套90平米兩室一廳普通住房,家里主要電器使用情況如下:
某國產品牌電冰箱一臺,日耗電量1度左右,每月耗電量30度;
40寸液晶電視一臺,功率約為160瓦,平均每天開機4小時,每月耗電20度;
臺式電腦一臺,功率約為300瓦,平均每天開機2小時,每月耗電20度;
40瓦照明電燈4只,平均每天使用4小時,每月耗電20度;
電飯鍋一只,功率約為1000瓦,每天做一頓飯工作約半小時,每月耗電15度;
洗衣機一臺,每洗衣周期耗電2度,每周使用一次,每月耗電10度。
以上6項大體上是我國城市一般家庭中最為常用的電器,如果按照小李家的使用頻率,每月耗電量合計約為120度。但是,這其中并未包括已經逐漸普及了的“電老虎”――空調。1臺1匹空調每小時耗電約1度。如果家里只開1臺空調,每天開4個小時,一個月要耗電120度,這相當于前4項總和。假設只有7、8兩個月使用空調,空調年耗電量240度,平均到12個月中,全年平均月用電量將不多不少140度電。
與記者一起把這筆“電賬”算了半天,看到140度的結論,小李不禁松了口氣――“好懸啊!差一點兒就超了。”但是,懸著的心還是不能完全放下來:如今這電子時代大大小小的電器隨處可見,從廚房里的抽油煙機到衛生間里的排風扇,從吸塵器到電熨斗,從餐廳里的豆漿機、微波爐到客廳里的家庭影院、影碟機……“隨手拿起來個東西就得用電啊!”小李嘆道,“看來,以后用電還真不能敞開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