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住建部、發改委、工信部、國土資源部、商務部五部委聯合下發《關于做好2011年擴大建材下鄉試點的通知》。《通知》中指出,2011年試點地區擴大為5個,北京、天津、重慶成為新入圍試點地區,試點工作將繼續推動水泥下鄉,積極推廣使用散裝水泥,對使用節能建材產品和采取節材措施的農民予以補助,同時還提出加強建材下鄉產品質量管理、加強建材下鄉產品價格管理、暢通建材流通渠道等7項要求。
建材下鄉始自2010年,旨在抓住當前農村建房快速增長和建筑材料供給充裕的時機,把支持農民建房作為擴大內需的重大舉措,采取有效措施推動“建材下鄉”,鼓勵農民依法依規建設自用住房。而在今年的通知中,重點指出試點地區要落實財政補助資金,整合有關部門的相關資金,加大投入力度。建材下鄉可與農村危房改造和建筑節能示范、散裝水泥推廣使用等項目相結合。要切實加強資金管理,做到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要保證補助及時、足額發放到戶。加強建材下鄉產品質量管理,明確下鄉建材產品質量要求,并根據產業政策、當地建材保障情況、建材下鄉產品質量要求等合理確定水泥和節能建材產品目錄,向社會公布。對目錄中產品質量進行檢查和抽查,定期向社會公告。
試點地區要針對縣級以下農村建材市場流通特點,鼓勵中標企業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流通層級和環節,降低流通成本。在鄉鎮或農房建設量相對集中的村莊設立建材銷售聯系點,延伸流通末端,匯總農戶需求,統籌建材配送。有條件的地區可以設立建材信息服務中心等供需平臺,方便農戶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