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的反壟斷案調查事件自9日央視獨家報道以來不斷升溫。昨日,有媒體報道稱,兩家公司已經與發改委進行了充分溝通,或有可能達成和解協議。對此,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士昨日否認“和解”說法。據透露,反壟斷局昨日派出了三路人馬對北京市的5家電信企業進行了調查取證,并獲得了詳細證據證明聯通對與其有競爭關系的企業實行了價格歧視政策。
調查工作正加快緊張進行中
昨日,有媒體報道稱,對聯通和電信的反壟斷調查案可能會中止。對此,發改委反壟斷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反壟斷局目前正在加緊調查。該人士透露,昨日反壟斷局派出了三路人馬分別對北京光環新網數字技術有限公司、北京首信網創網絡信息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北京電信通電信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互聯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中電飛華電力線通信技術有限公司這5家企業進行調查取證,獲得了詳細證據證明聯通公司對與其有競爭關系的企業采取了價格歧視政策。
這位負責人也表示,目前除此之外發改委已經掌握了很多核心證據。
具備條件才可能“中止調查”
對于是否可能“中止調查”,發改委上述負責人表示,按照《反壟斷法》的條文,執法機構確實可以中止或者終止調查,但是必須具備法律提出的條件。他認為,在目前的情況下,如果兩個企業什么都沒做,說發改委與企業可能達成和解完全是瞎編。 兩家運營商方面昨日表示,目前官方沒有得到這樣的消息。
《反壟斷法》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對反壟斷執法機構調查的涉嫌壟斷行為,被調查的經營者承諾在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可的期限內采取具體措施消除該行為后果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決定中止調查。中止調查的決定應當載明被調查的經營者承諾的具體內容。
反壟斷執法機構決定中止調查的,應當對經營者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監督。經營者履行承諾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決定終止調查。
上述負責人表示,即使“中止調查”,發改委還是可以罰的,此外如果企業整改的不徹底,發改委還可以重新啟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