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
維修仍是投訴熱點
消費者何女士家中的日資品牌液晶電視壞了,廠家稱需要運走更換屏幕。修好的電視送回來,何女士發現,廠家只是更換了零件而已,屏幕還是原來的:“被孩子劃傷的痕跡還在。”
另一位消費者花6800元購買的液晶電視,用了不到一年就不能開機了。檢修人員稱“主板壞了”在3個月中連續修理了兩次,但仍然不能使用。消費者要求換一臺新機,但商場、廠家都找種種借口予以推脫,意圖“拖”過電視機整機的一年“三包”期限。
調查:
據中消協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電視機產品投訴量同比減少了18.5%,投訴量排名也大幅下降,排在移動電話、互聯網、空調和計算機產品投訴量之后。
但是,彩電保修服務和維修中的種種不規范,仍是消費者投訴的熱點:維修不及時,不給延長保修期,過保修期后廠家商家互相推諉不作為等問題依然較普遍。另外,關于家用電器的售后維修收費不透明,維修不規范,配件亂收費等投訴也比較多。
點評:
平板電視已經主導市場多年,商家推出新品的速度,要遠遠高于完善售后服務和規范維修價格的效率。在“過保”情況下,國產品牌的維修和換屏價格低于外資品牌,甚至部分外資品牌維修商明確表示,電視屏幕壞了“只能更換,不能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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