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應聘成功,報到時面試卻被告知不能錄用,求職者一男子日前訴小米公司違約。昨日,小米回應表示,現場只是達成錄用意向,未通過正式面試者不可入職。
求職者上訴要求賠償
據媒體報道,2012年,郭宏報名參加福建東南衛視的大型電視職場招聘節目《步步為贏》,經過多輪選拔之后,2月份作為第一期求職者進行了首期節目錄制,該節目于3月4日晚播出。
在節目中,小米公司承諾為郭宏提供認證工程師兼設計的工作,年薪為20萬元,雙方就此達成了建立勞動關系的一致。但郭宏到小米公司報到后,經過兩輪面試小米公司告知郭宏沒有合適職位,同時拒絕與之簽訂勞動合同。
郭宏認為,小米公司作為知名企業,已在公開的電視節目中承諾聘用,他對此也形成了合理信賴。現小米公司無任何理由單方面反悔,拒絕與之建立勞動關系,構成締約過失責任,故提出上述訴訟請求。
郭宏以應聘公司違約為由提起訴訟,要求支付誤工費4080元、交通費500元,以及因對合理信賴而致使喪失其他締約機會的機會損失51000元。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小米稱“專業測試沒過”
小米聯合創始人、總裁林斌昨日回應稱,“節目組明確告知,現場只是達成錄用意向,應聘者之后必須通過公司正常面試流程。”且表示,“當天錄制現場簡短交流后,我表達了誠意,并邀請郭先生到小米走正式面試流程。之后郭先生兩次到小米和四位同事做了長達三小時的正式面試,遺憾的是郭先生沒有通過小米面試。”
小米公司相關人士稱,公司正規入職面試均需經過三到四輪,要走HR(人力)、工程師、部門主管等正式面試流程。他還透露,郭宏被拒的原因是“專業能力測試沒過”。此外他還提到,郭先生當時沒有辭職,“心不誠”。
新京報記者昨日聯系上當事人,北京天宏信遠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郭宏,他則表示,上節目前并沒有被告知只是初選。郭宏稱,“感覺已經在電視上播出,又由老板親自選中,肯定是板上釘釘了。面試也不過談談薪水和崗位,走一下流程。”他說,沒想到入職時卻遭拒絕,有種“被忽悠”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