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面禁售的“蹭網卡”在各地死灰復燃銷售火爆。工信部在《2010年第二季度電信服務質量有關情況通告》中提醒廣大電信用戶,不要購買和使用“蹭網卡”或“網絡破解器”,此類產品違法接入他人網絡,且發射功率遠超過國家標準,不僅干擾正常的無線電通信,還將危害使用者的人身健康。貪小便宜吃大虧,為了省那一點上網費,背負“缺德”的罵名和損害健康的隱患實在有些得不償失。
“蹭網卡”重裝上陣
近日,一度被禁的“蹭網卡”卷土重來,在各地銷售火爆。在百度等搜索引擎上,蹭網卡赫然出現在其首頁的“推廣鏈接”上,不少購物網站通過改名“卡王”、“卡皇”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方式將其搬上網絡銷售渠道,而各地的不少商家也在暗中進行銷售。
去年年底,一種專門“蹭”別人無線路由器網絡的產品曾被媒體關注。這種“無線網卡”插在電腦上會自動搜索鄰居的無線網絡,然后破解其安全密碼,強行“共享”無線網絡,這就如強行蹭飯一樣,因此也被叫做免費無線網卡,售價從幾十元到三百元不等。
今年第一季度,全國各地工商部門陸續對電腦城的“蹭網卡”展開了清查行動,淘寶網也在3月將此商品列為禁售商品。然而如今“蹭網卡”不僅卷土重來,更是重裝上陣,升級換代,發射功率越來越大,出現“越打擊、越強大”的趨勢。據了解,經過改造后,“蹭網卡”功率動輒1瓦、2瓦,商家自吹“信號更猛”,理論距離能達到5公里。在破解手段上,這些商家還聲稱用戶只需憑借“自動破解光盤一張,破解教材一份”,就能輕松破解被人加密的網絡。
“蹭網卡”為何禁而難止
“蹭網卡”為何全面禁售后仍然死灰復燃呢?供求雙方的利益需求是最大的原因。
從消費者角度來說,現在的無線網絡越來越多,只需花上百元費用就能一直免費蹭網上,這種低成本對于某些消費者有著“致命的”吸引力。同時蹭網的風險很低,蹭網行為造成損失不好估算,金額也不大,最多被歸結為“缺德”,很難真正進行民事或刑事懲處。消費者對于蹭網行為所持的態度也令人擔憂。去年9月份時,網易數碼曾對“蹭網卡”做過一個在線調查,居然有超過50%的網友選擇支持“蹭網卡”,表示“能蹭就蹭才是硬道理”;另有20%左右的人態度是“無所謂”。消費者對于蹭網行為的放縱態度成為了蹭網卡大行其道的“保護傘”。
同時對于銷售蹭網卡的商家來說,普通無線網卡的價格大都在50元到80元之間,而“蹭網卡”僅僅添加了1根天線和一張軟件光盤價格就飆升了2到4倍,其利潤收益相比于普通無線網卡十多元的薄利更是連翻數番。而且銷售蹭網卡的風險同樣很低,目前批發商和銷售商采取存貨和銷售分開的策略,批發商存而不銷,銷售商賣而不存,即使被查獲也難以受到處罰。
法律界人士表示,對于“蹭網”行為,目前還屬法律空白。通過破解別人的無線路由器密碼,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無線網絡,只要不對無線路由器擁有者的電腦系統進行攻擊或竊取隱私,就不構成犯罪或侵權。但在民事責任上,“蹭網者”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給無線網絡的擁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