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大家對“集資房”這個概念應該是不陌生的,它是有關單位在資金困難的情況下,利用自身閑置用地招集外單位集體或者是個人、本單位個人的資金,共同解決生產、生活用房而出現的。不過這種集資購房存在的風險遠比商品房要大很多,多年以來,各地關于集資建房而產生的難以解決的問題頻頻出現。由于集資房與商品房之間的巨大價格差異,一些單位和個人便擅自擴大集資范圍和建房的規模,甚至公然借機牟取暴利,或者采取欺騙的手段,損害出資人的利益。
生活在廣州的李先生,今年已經56歲了,他說自己1993年的時候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那就是購買集資建房。為什么十幾年過去了,李先生對于這件事情還是耿耿于懷呢?
消費者有話說:18年前的集資房到現在還沒交房
李先生女兒:18年前就是1993年的時候,我們家人在廣州白云區龍歸鎮政府簽訂了集資建房的協議,在龍歸鎮構建九龍花園。當時購買了九龍花園銀龍閣C座的201和202房,還有C座的A1234號的商鋪。當初本想用商鋪做點生意的,但是這計劃在18年后的今天還沒有實現。93年的時候,我們當時所有的積蓄都用來購房了,一次性房款就交了14萬8千多,都已經交清了,但是由于開發商抽掉了部分集資建房款,以至于現在房屋一直沒有建成。在這期間我們幾百戶的業主都求助無門,我們試過了各種的方式都得不到解決。當時向白云區人民法院起訴,但是法院告知說集資房問題法院不予受理,要到政府部門去反映。
李先生1993年的時候一次性付清了房款,這些錢可是他當年所有的積蓄,當時想做生意的他是信心滿滿,所以根本就沒有考慮到這其中可能會存在的風險。
從法院出來之后,李先生全家人就去找當時和他們簽訂了集資建房協議的廣州白云區龍歸鎮政府的集資辦公室討一個說法。到了之后得知龍歸鎮政府的集資辦公室已經變成了由太和鎮政府來管理,于是全家人又找到了太和鎮政府的信訪辦,這回李先生的想法是要拿回自己93年集資的錢,可是他們得知,錢已經被開發商卷跑了。
李先生女兒:到太和鎮政府去信訪,我們提出既然房子建不成,就把集資款項就退給我們吧。但是政府部門就說集資款項已經投入到樓房的建設中,退回款項是不可能的。這個問題一直就困擾了我們18年了,也因為當初把我們的存款都投進去,現在已嚴重影響了我們的家庭生活。18年后的現在,我們再次找到白云區龍歸鎮集資辦,他們答復我們說今年年底可以給我們交樓,但是樓到現在還沒有建好。
李先生說,當他聽到不可能退款之后,就像是被一盆冷水從頭澆到腳,頓時感覺到所有的希望都沒有了,從這以后他的日子就過得十分痛苦。在他看來問題是無法解決了,他只有默默承受著內心的煎熬和家人的責怪,李先生的女兒說這件事情嚴重影響了他們家庭的生活。
記者看到了李先生這份集資購房協議的復印件,協議上的甲方蓋章上寫的是廣州市龍歸鎮政府集資建房辦公室,也就是1993年的時候李先生和廣州市龍歸鎮政府集資建房辦公室簽訂的購房協議。協議書的第一段內容如下:為了加快龍歸鎮的建設,改變鎮容鎮貌,促進經濟發展,繁榮城鄉市場,廣州市龍歸鎮政府集資建房辦公室,擬定在本鎮集資建樓一批,歡迎鎮內外各界人士和單位前來集資,置業安居。
協議明顯是李先生和龍歸鎮政府集資建房辦公室簽訂的,那么集資款是否應該由政府來管理?為什么香港的開發商能夠輕易的將千萬元的集資款卷跑呢?記者撥通了廣州市龍歸鎮政府集資建房辦公室的電話,并且核實清楚了當時的情況。李先生參加集資的這個小區名字叫做九龍花園,九龍花園1993年的時候是由香港金華(音)兄弟貿易公司華辰(音)香港發展公司和白云區北村經濟發展公司合作開發的集資房小區。
李先生和他的家人把這件事情投訴到廣州白云區太和鎮政府信訪辦的時候,信訪辦當時回復說集資款不能退,但是做了其他的調查核實工作。記者手中有一份資料,是太和鎮人民政府的一份答復投訴問題的文件,文件當中寫明九龍花園在建設過程當中,香港的兩家公司違反了合作開發的協議,私自將集資建房資金抽走,導致九龍花園的建設工程因為資金不足而停工。錢怎么就輕易被抽走的?記者進一步對此事做了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