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土地規劃管理方面的法規已經相當完善,可這些規定大多是指向土地使用權人及相對人的,規范土地管理人員的規章相對少,且操作性不強;土地監管人員履行職務的行為怎樣才算合理、恰當,也沒有明確的衡量標準,這就給心術不正者留下了權力尋租的空間。
對科級以下的公務人員同樣要加強廉政教育,將基層的監督和制約機制落到實處。對一些基層關鍵崗位的人員,要進行定期輪崗,不能讓他們在一個位置呆得太久,否則會形成宗派體系,相互幫忙、相互掩蓋腐敗行為。
近日,中紀委監察部召開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工作情況新聞通氣會。中紀委秘書長、新聞發言人崔少鵬指出,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仍然面臨一些突出問題,權力集中部門和崗位腐敗案件依然多發,資金密集領域和行業商業賄賂、內幕交易等現象嚴重,土地和礦產資源領域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監管薄弱領域違紀違法問題突出。這些問題,有些是經過長期整治仍未得到有效解決的痼疾,有些是新形勢下出現的新問題,危害嚴重,影響惡劣。
據了解,近年來,國土領域腐敗現象屢禁不止,而且呈現出兩頭腐敗的情況——腐敗現象不僅發生在位高權重的領導干部身上,一些權力小的基層干部也紛紛“失足落水”,“蟻貪”現象突出。
科長初收“感謝費”
《法制日報》記者近日從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容縣人民檢察院了解到一起典型的“蟻貪”案例。
作為西部地區一個地級市所屬局的一名科長,沈洋的級別不高,職權也有限,但外表老實本分的他卻把手中的一點權力運用到極致——在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市場管理科科長、地籍科科長期間,沈洋受賄索賄25次,在“感謝費”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初見沈洋時,很難把他和“貪腐”二字聯系起來。年過五旬、戴著眼鏡的沈洋,給人的感覺是文質彬彬,滿臉書卷氣。上世紀80年代大學畢業后,沈洋一直在土地部門工作,同事對他的評價一直都是“為人和善,踏實肯干,業務能力較強”。
2002年1月,沈洋被任命為玉林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市場管理科科長。升職后他依然本分低調,被認為是國土局的“老實人”。
隨著職位的升遷,人們對沈洋的稱呼由“小沈”、“沈哥”變成了“沈科”。在來辦事的人熱情的稱呼中,沈洋陶醉了,舉手投足間也開始有了架勢。
沈洋由廉到貪,實質性的改變發生在2004年。
2004年年初,玉林市玉州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文某找到沈洋,希望能妥善解決玉州區部分拆遷戶位于垌口、新民片區的自建房土地證辦理遺留問題。
沈洋說,“現在才辦,不能再享受原來的優惠政策,要按新規定交費”,并說他們工作很忙,不能馬上辦理老拆遷戶的土地證。
沈洋不松口,文某沒辦法,只好把情況向有關領導匯報,最后決定由單位拿出點經費對沈洋“表示”一下。文某再次找到沈洋,請其盡量幫助、支持玉州區政府解決老拆遷戶的遺留問題,并明確說“到時我們會感謝你的”。
話說到這份上,沈洋的態度有了明顯改變:“既然是政府出面來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我們會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及時辦理。”沒過多久,沈洋安排市場管理科和相關工作人員,很快將約70戶老拆遷戶的土地證按優惠政策辦好。
辦證之事順利完成,文某來到沈洋的辦公室,代表單位感謝其幫助解決老拆遷戶土地證問題,并把用信封裝好的3萬元現金交給沈洋。當時,沈洋沒說什么便收下了。這些錢,沈洋給自己留了1萬元,其余的兩萬元分給其他人員。分到錢的人對他笑笑說:“沈科你還真是老實。”
收“感謝費”是什么性質,沈洋心里很清楚。不過,他認為自己忙前忙后,安排人手優先給對方辦了事,況且錢是政府部門給的,拿著應該沒問題。就這樣,沈洋開始走上了用職權斂財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