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求轉正
更多的小產權房,在全國小產權房方案出臺之前,正謀求轉正。
以北京規模最大的“宏福苑小區”為例,記者在采訪多位小區業主了解到,購房前,小區開發商宏福集團承諾將為購房者解決產權證,否則將不收物業費。他們聽說,項目一期的部分業主已經通過補繳土地出讓金拿到了大產權證。
江蘇省國土廳一位知情人士對本報稱,盡管中央持續強調小產權房違法、絕不容許再建設,但對于那些已建已售項目,不排除會采取保護的態度,符合規劃、已建小產權房的“轉正”問題,或許“有條件”解決。
所謂的“有條件”解決,即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補辦相關手續,為小產權房轉正。
以山東為例,該地方新政明確村民的回遷樓,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就可以變成商品房。
一位中部某省國土廳人士也稱,在小產權房相關法律法規空白之際,地方確實存在創新轉正的空間,比如借戶籍制度改革、“村改居”為小產權房正名。
陳國強認為,“有條件的轉正可能是共贏。如果對于現有的小產權房進行拆除,不僅造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光資金補償成本就很龐大。”
萬方地產股份有限公司運營總監韓鑫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根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小產權房面積約60億平方米,如果只清除1/60的小產權房(這些屬于小產權房中違規最惡劣的情況),也是1億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5000元來補償的話,至少需要5000億元資金補償給居民。
一些學者也看到有條件轉讓的曙光。國家發改委8月6日印發《全國農村經濟發展"十二五"規劃》稱,“十二五”期間,轉移農業勞動力4000萬人,并推進城鄉一體化,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嚴金明說,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包括按照同地同價原則及時足額給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民合理補償,將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納入現行的城市國有土地市場統一管理。
“在此背景下,一些小產權房項目將合法轉正。”嚴說。(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