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土地財政”還貸
公共財政任務很大一部分需要靠土地財政帶來的延伸產品創收。其中,土地出讓、房地產開發、基建等帶來稅收
年息10%以上的集資款,到期后如何償還?
對此,多個集資的地方政府回答是,依靠土地財政還款,土地收入不足則依靠稅收償還。
11月19日,大豐市新豐鎮副鎮長徐月康說,去年該鎮公共財政(不包括土地收益)完成1億元,今年上級要求增幅35%,則是1.35億元。
去年,公共財政上繳市財政后,返還五六千萬元,而去年一年投入的基礎建設資金就達2億元。
在這2億元中,大部分是土地出讓金為主的非稅收入,差額不足的部分,則向內部職工借資周轉。
如今的大豐市新豐鎮已拉開城市框架,主要干道以及路燈都已完工,路旁的綠化帶也已建設完畢。
徐月康算了一筆賬,新豐鎮目前從村民手中征來土地為一萬多元一畝,而出讓給房地產開發商,最差的地段也達30萬元一畝,比較好的地段已達到100萬元一畝。
這中間近百倍的差額歸為鎮政府的“土地財政”收入。
徐月康說,今年1.35億元的公共財政任務,其中很大一部分也需要靠土地財政帶來的延伸產品創收。其中,土地出讓、房地產開發、基建等都會帶來稅收。
而作為該鎮龍頭產業的紡織業,今年效益比往年都差,“能保證不虧損,持平就不錯了。”徐月康說。
因此,向內部職工借資,也要靠出讓土地來償還。
據上述鄉鎮財政工作人員介紹,地方財政壓力逐漸加碼,地方政府要增加財政收入,一方面是依靠招商引資擴大稅收,另一方面,還要依靠“土地財政”所帶來的非稅收入。
同時,出讓土地能帶來房地產開發,讓招商引資企業落地,一舉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