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開發商"人間蒸發",欠下各項借款、工程款無數。12月3日,營山縣法院協調相關部門整體聯動,對開發商留下的房屋進行變賣,維權達5年之久的41位債權人,即將拿到自己的款項。
2002年4月,長期從事房屋修建的營山縣包工頭柳又軍,購買了該縣一個繭站,決定利用該土地從事商品房開發。但房子修好后,柳又軍發現工程即使全部出售亦無法還清各項借款、工程欠款,隨即"人間蒸發"。
柳又軍失蹤后,與該工程有關的購房戶、提供建筑材料的供應商、借款人手持的234萬余元的各類憑證,頓時化作"空中樓閣",所有的債權人只能看著柳又軍留下的違法建筑"干瞪眼"。
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2003年底,眾人陸續將柳又軍告上法庭。審理中,原告紛紛申請財產保全,法院依法對該工程進行了查封,隨后,先后有41人向法院申報債權,債權本金總額達234萬余元。2004年底,法院陸續作出缺席判決,柳又軍應返還41位債權人購房款、借款及支付工程欠款本金累計234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由于柳又軍一直未能露面,執行工作無法正常開展。鑒于該案涉案人數眾多,營山縣法院與相關部門協調聯動,托相關機構對查封房屋進行了評估,評估價格為210余萬元,與被執行人所欠債務本金尚差20余萬元。若將該樓委托給拍賣機構拍賣,還需支出一大筆傭金,勢必加大申請人的損失。為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利益,法院征求絕大部分債權人意見后,決定直接組織依法變賣。
3日上午,營山縣法院出動30余名干警,依法對該樓進行變賣。為確保執行變賣公平公正,法院對變賣過程進行了拍照和攝像,縣人大常委會和縣檢察院均派員到場進行了監督。短短兩個小時內,除少數位于頂樓的住房無人競買外,22套住房和臨街16個門面均順利成交。目前,變賣所得款項已陸續進入指定賬戶,法院將依債權人會議決定,擇日予以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