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距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稿)》意見征求結束還有3天,再過幾個小時,將有兩份在近日備受關注的建議上交到國務院法制辦。
這兩份意見中一份來自北大學者。繼去年去年12月7日首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書,要求對老拆遷條例進行審查,從而將關于新拆遷條例的討論與修改工作推向公眾輿論中心后,北大學者將就新拆遷條例二次上書。
另一份意見來自北京的40位律師,他們也同樣將在今天上午把一份名為《不動產征收與搬遷法》的建議稿上書至全國人大法工委和國務院。
昨晚,40位律師的代表、北京盛廷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在明接受記者專訪,通過一個經手的案子講述了為什么要上書這樣一份建議稿。
楊在明:“在無錫有一個拆遷,明明是國有土地上的一個拆遷,但是當初農民并不知道,他們的土地在十幾年前已經變為國有了,但是當初他們并沒有看到征為國有的文件,所以地方政府制定了一個地方性的規范性文件,把他們列入了集體土地的拆遷,與他們當地現行的國有土地的拆遷標準相差很大,出現了巨大的矛盾。”
楊在明介紹,解決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征收問題是建議稿中最大的亮點。
楊在明:“我們民間版的條例實際上是一個基本性的法律,叫‘不動產征收與搬遷法’,主要內容就是集體土地的拆遷,非公共利益的拆遷應該怎么進行。這兩大塊是在國家版的拆遷條例當中沒有體現的。集體土地上的拆遷量大面廣,矛盾比較尖銳的一些事件幾乎都是發生在集體土地上的拆遷,集體土地上的拆遷處于無法可依的問題,這是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關于非公共利益的拆遷,現行的拆遷條例沒有區分公共利益和非公共利益,在實踐當中大部分還是處于一個商業拆遷,這么大塊的拆遷是國家版的拆遷條例所不能調整的,必須要有非公共利益拆遷這樣一個立法。”
昨天深夜,記者也撥通了北大學者代表王錫鋅的電話。王錫鋅介紹,這次對于拆遷條例的二次上書共提出9方面修改意見,包括全程公開透明、強調公益前提等,其中最大的亮點是舊房屋改造需得到2/3公眾的同意。
王錫鋅:“房屋征收里面有兩大難點,第一就是如何真正的去清楚的界定公共利益,第二是如何真正做到合理公平的補償。其實所有的房屋政策都是這樣兩個問題。關于二次征求意見稿里舊城改造,它的問題就是由原來第一稿的90%當事人直接參與決策和界定,并呈由市縣人大來通過。從用意來說,我絕對可以接受,但是這樣一種調整,我覺得最大擔心就是會有一種‘被代表’的情形。那么如何來做到真正的讓民眾能夠發出聲音,由他們去參與,所以我們提出了2/3同意。這個應該說有現實意義的,這是在目前情況下做到一個公共利益的界定,另外個體權利的保障之間能夠做到一種平衡。”
據媒體報道,二次征求意見的新拆遷條例或將在明年兩會后公布,這距離第一次征求意見稿公布有近14個月的時間。國家新政學院法學部教授楊曉軍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新拆遷法的難產源于各方利益的博弈。
楊曉軍:“還有很多問題,有不同的看法、有分歧,不光是學者,當然會有開發商,當然會有老百姓,當然會有地方政府。大多數人都是他的利益決定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講你可以說它是一個利益的博弈,所以大家在看法上可能會有很大的分歧。”
楊曉軍認為,目前新拆遷法最大的瓶頸在于城市建設發展和拆遷戶利益的兩難選擇,盡管如此,并不意味個體的利益可以被忽視。
楊曉軍:“國務院這個條例背后實質就是我們城市建設如果按照完全保護個人權利的原則來做的話,城市建設速度肯定會降下來,城市建設如果還要保持現在這么一種速度去發展就是有代價的,根子上是一個城市建設發展和被拆遷戶利益的博弈。在現在這個階段上,發展是主線,盡可能兼顧拆遷戶的利益。”
目前的情況下如何實現兩種利益的平衡?北大學者代表王錫鋅表達了這樣的愿景。
王錫鋅:“如果說最大愿景的話,我覺得就是在目前的這樣一種情況下如何去有效的實現,一方面各地要發展,另一方面就是如何在城市化、工業化的同時能夠去保障房屋所有者的合法權益,這兩者之間如何平衡,我們其實是想做一些建設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