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5日 中新網:新華人壽陽光財險虛開發票等違規遭保監會處罰
10月24日,中國保監會廣東監管局公布了一批保險業處罰名單,包括新華人壽、陽光財險在內等多家保險公司上榜,違規內容包括電話銷售回訪超期、虛開保險中介服務發票、虛構代理業務套取現金等。
此次保監會公布的處罰公告多達26條。其中對新華人壽的處罰公告中稱,該公司廣東分公司在2009年12月8日和2010年4月19日完成的兩次回訪,時間分別超出猶豫期32天和12天,回訪未在猶豫期內完成,同時,未在對用戶進行回訪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產生的損失,分別違反了《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一款和第三十三條第(五)項的規定,對負責人進行警告及罰款處分。
對陽光財險的處罰公告中稱,該公司廣東省分公司營業部花都營銷服務部于2009年4月~2010年3月期間存在通過保險中介機構虛開保險中介服務統一發票套取手續費資金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的第(十)項的規定,對該營業部及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盡管保監會重拳頻出,打擊保險行業各種違法亂紀行為,但不少保險公司卻對此見怪不怪,違規現象屢禁不止,其中不乏一些大公司的身影。
《21世紀經濟報道》10月25日報道中一位分析人士認為,對于正全力以赴準備“A+H”上市的新華人壽而言,可能直接影響到資本市場,尤其是審核機制更加嚴格的香港市場對其股票的認可和接受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