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一個旅游從業者,春節曝光的海南旅游的是我們行業中一直存在的問題,其實這是一個詬病,是整個行業的事。”
“一個導游,你不給他工資,他憑什么這么賣力的去給你講?”
“導游為什么會這樣子?還不是因為旅行社這方面做的不夠合格嗎?”
“我是包頭的林峰,我認為應該保證旅游從業人員的合理收入。”
微信聽友“老狼”說,他是一名旅游車司機,看到的現象全國和海南都差不多,導游和司機都靠回扣掙錢,旅行社靠零團費攬客,他覺得,治理要從零團費,低團費開始。
聽眾獻計治理回扣:提高維權意識
除此之外,聽眾們也對旅游高回扣提出了不少建議。
“我是曉曉,首先作為一個海南人,我對回扣現象深表歉意,我的建議是對回扣現象施予增加翻倍稅收加以懲戒。”
“我覺得我們個人也應該有一些維權意識,學會保護自己應有的權益,防止自己的權益因為漲價受到傷害。”
“春節最好還是待在家里吧,出門在外,那哪是旅游啊,都是看人。”
“如果把假期分開不那么集中,從而在市場供需上沒有那么集中,也就不會帶來目前的這些問題。”
律師:回扣現象侵害消費者權益 是典型的商業賄賂
一年來,海南推進了多項措施,想要杜絕欺客宰客現象,但是,至今卻還是管不住高回扣。為高回扣埋單的是否還是消費者?
陸志遠:我們有能力,也有可行的辦法,來讓中外游客到海南來,消除他們的顧慮。
這是去年9月,海南省旅游發展委主任陸志遠針對海南旅游欺客宰客現象對媒體記者采訪時的回應。然而,到目前為止,效果似乎不盡人意。在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看來,對于亂象叢生的高回扣,最終買單的還是消費者。
邱寶昌:肯定是消費者埋單,埋了很多冤枉的單。這種行為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也對消費者構成了欺詐。比如,出價一萬元,消費者接受的服務只有五千元,另外五千元以回扣的形式給了導游或其他人,這明顯損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而消費者又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所以損害了知情權、選擇權。
邱寶昌表示,高回扣的現象不但是商業欺詐,還是一種典型的商業賄賂。
邱寶昌:這也觸犯了相應的刑事規定,如果不是明折明扣,其他中間人接受賄賂,實際上就是一種典型的商業賄賂,所以不僅僅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也就是退賠的問題,還要承擔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達到一定金額的,可能要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消費者建議帶上慧眼 不要一味選擇低價旅社
面對久治不愈的行業頑疾,普通的消費者要怎么辦?不少聽眾建議,不如多花些錢,買個舒心旅途。而有些消費者則用腳投票,選擇了其他旅游地。
“還是要看參什么樣的團,一分價格一分貨。”
“我是阿峰,你想一想,1500香港澳門游可不可能啊,傻瓜才去的嘛。”
“我是吉林的網友馬兒,海南這樣的旅游屬于擾亂秩序,我想我們大伙都不去,他們自己就能反省了。”
“我是聽眾尚志,這對于當地來說這就是殺雞取卵的方式,這樣肯定會影響你的客人。”
“一般出去我都不會跟團。”
“我是利亞,我今年春節就沒有在國內旅游,我去到馬來西亞,花費可能比去三亞還要便宜,而且沒有其他的問題,糟糕的事。”
微博網友“孫建國敬業心”也說,作為旅客,不要一味地選擇太低價的,要小心陷阱,小心被騙,得帶上一雙慧眼。而“鐘聲清脆2012”提到,旅游者本人必須清醒,找信譽度高的旅行社。
微博網友“天涯望博”說,看來這海南是不能去了,挨宰啊!有機會還是去新馬泰吧,既省錢,又好玩。
當然,不論消費者怎么做,要根治還得從行業下手,從制度合理化下手。畢竟,不能讓普通消費者去挑戰一個行業,用自己的破財、勞心、費力一次又一次為這個行業埋單。(記者溫飛)
上一頁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