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注冊保薦代表人登記申請文件中對個人經歷進行了虛假陳述,東方證券的林霖、平安證券的王志妮被中國證監會撤銷保薦代表人資格。
此次證監會對保薦代表人“動刀”,在主板、中小板新股源源不斷地發行上市,更多新股將躋身于創業板的情形下,更多地是帶有“殺一儆百”的意味。
我現在關心的是,還有沒有該“挨刀”的保薦代表人?如果有,他們潛伏在哪里?俗話說,正人先正己。如果一個保薦代表人連誠實守信的原則也拋棄了,在保薦相關項目時,又如何能夠做到勤勉盡責?而一個己身不正的保薦代表人,不僅會擾亂市場的正常秩序,更會帶來巨大的道德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