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TVBS報道,桃園一名潘姓男子回家發現家里有賊嚇的昏倒送醫后宣告不治。家屬申請100萬意外險理賠遭拒,家屬不服再上訴,最后法院認為,男子是被意外嚇死,判保險業者敗訴,這是第一起被嚇死獲得保險理賠的案例。
鄰居回憶3年前的這樁往事,潘姓男子和家人回到家發現被闖空門,一家人準備合力抓賊,當時氣氛緊張,才24歲的潘姓男子疑似驚恐過度當場昏倒,后來賊也沒抓到。
小偷沒抓到命也沒了,檢方認定死者是驚嚇過度造成心跳加速、心律不整,引發心臟衰竭死亡,死因屬“意外死亡”。
死者家屬于是向國泰人壽請領意外保險金,國泰人壽認為一般人遇到家中遭小偷應該不會被嚇死,覺得死者是心律不整是“病死”,不是意外死,拒絕理賠。
這件案子人壽公司一路敗訴,也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最后法官認為“被嚇死”屬于意外險保障范圍,判定保險業者要付100萬理賠金。拖了3年全案定讞,人壽公司終于付錢,成了全臺灣第一宗意外險保障客戶“被嚇死”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