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虛作假、不嚴格執行條款費率、誤導消費等違規行為居前。
保監會消息,2006年各地保監局共對409家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保險中介機構實施429家次行政處罰,同比增加0.23%。弄虛作假、不嚴格執行條款費率、誤導消費、中介機構違規經營、團險業務管理漏洞是查處的五類主要違規行為。
112家次公司涉及弄虛作假、數據不實問題,占比26.11%,表現為虛假注銷保單、制作陰陽單、虛增保費、資金賬外運行等。
涉及不嚴格執行報備的條款費率等非理性競爭問題有97家次,占比22.61%,這些公司或通過非正常批單退費等手段變相降費,或擅自修改報備條款,或濫用無賠款優待等費率調節系數變相下調承保費率。
誤導消費、同業詆毀問題主要表現為私自印制帶有誤導內容的宣傳材料,營銷員解釋條款時夸大承諾收益,以及培訓中使用誤導性材料。
中介機構共有113家次違規,主要包括虛開中介發票、財務數據弄虛作假以及違規開展業務。
在團險業務方面,一些公司長險短做,違規退保,違規支付手續費,或未經批準擅自擴大保險責任。
去年全年,各地共責令撤換高管人員64人,同比增加88.24%;罰款1498.75萬元,同比增加4.38%;吊銷許可證6項;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5項;警告109家機構和175名相關責任人。按機構分類,受處罰的各類機構中,產險機構占58.51%,壽險機構占24.24%,中介機構占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