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上遞”全國近50名代理商召開會議,一致同意集體報案。
在2006年6月,趙順攜款逃跑后,鑫上遞全國近50名代理商對報案與否持不統一意見。相當一部分代理商對趙順詐騙的真實面目尚未看清,對返獎仍抱有幻想。只有包括耿龍金在內的3名代理商堅持報案。他們隨即趕寫了“關于迅速將特大詐騙犯趙順緝拿歸案的緊急報告”,于2006年7月6日趕赴鑫上遞公司所在地上海公安局長寧區分局經偵支隊報案。但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他們遭到了拒絕。
據耿龍金講,該局經偵支隊的一名徐姓支隊長看了報案材料后表示,像這種消費積分獲獎模式目前市場太多了,2個月不返獎很正常,無非是資金鏈斷裂,資金周轉不靈,談不上攜款逃跑。所以建議耿龍金等代理商應去長寧區中院起訴趙順和鑫上遞公司,如果法院要求配合他們可以出面配合。
耿龍金等人聽后,立即又去了上海市長寧區中院,該院經濟庭的一位陳姓法官卻非常明確地告訴他們,這是個典型的詐騙案,長寧區公安局應當受理,按照程序應當是公安局先受理,把案件查清后,通過檢察院公訴,然后由法院受理審判。
2006年7月7日, 耿龍金等人再次給公安長寧區分局經偵支隊提供了報案報告書和報案信息表等資料,但得到的答復仍是不予受理和立案。
事隔半年后,2007年1月,鑫上遞全國近50名代理商基本都放棄了返獎的幻想,他們在南京召開了代理商會議,并一致同意集體報案。
“我們選了15名代表于1月11日到江蘇省公安廳報案,得到的答復是案情確實重大緊急,但不歸江蘇省管轄,應該到上海市去報案。”
“于是我們又派了5名代表第3次來到上海市長寧區分局經偵支隊,但得到的答復更加令人吃驚。”耿龍金告訴記者,一位趙姓警官對他們說趙順已因另一件傳銷案在江蘇江陰被抓了,雖不是因為鑫上遞的事情,但應當并案處理,所以應當去江陰市公安局。
耿龍金說,5名代理商代表隨即來到江蘇省江陰市公安局,該局經偵大隊的高姓警官表示,抓趙順是因為傳銷的事,與鑫上遞無關,所以立案還應到上海去,就算要并案處理也要小案并大案。
2007年1月15日,鑫上遞的代理商第4次來到長寧區分局經偵支隊,終于得到了受理的答復。“雖然受理了,但經偵支隊說立不立案還在審查中,至今我們也不知道到底有沒有立案,也不知道趙順的具體下落。”耿龍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