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每日經濟新聞》獨家報道了非交易性“轉按揭”業務重現市場的消息。如果說創新的“轉按揭”在銀行看來,并沒有違反保證銀行個貸資產質量和不擴大信貸供應量的初衷,記者通過進一步調查發現,與監管初衷完全違背的“加按揭”也以一種更為隱蔽的形式死灰復燃。
變相“加按揭”重出江湖
昨日,本報記者登錄一個名為“上海房屋貸款網”的網站,網站首頁赫然出現 “個人住房轉加按揭”的業務介紹。隨后,記者以客戶身份與該網站所屬的房地產貸款公司秦先生取得聯系,以下是雙方問答內容。
記者(下稱:記):我有一個原價120萬、總面積110平方米的房子,目前按揭貸款余額還剩54萬,但房產已升值到總價200萬左右,能辦理“加按揭”嗎?具體能貸出多少錢?
秦先生(下稱:秦):可以辦理,用一種變相的“加按揭”。具體貸款金額大概在43萬左右。
記:什么叫變相“加按揭”?
秦:以前的“加按揭”是原貸款行直接把房產升值的資金貸給你,但現在這條路行不通了。我們可以幫助你從另一家銀行對房產重新評估,然后按新的房產總價給你貸款,實際上與原來的“加按揭”效果一樣。
記:43萬的貸款金額怎么算出來的?
秦:首先你的房產升值到大概1.8萬/平方米,但我們要打折,只能算大概1.5萬/平方米,因此房產總價為150萬。然后銀行在放貸時也會打折,一般是6.5折左右,因此總額度大概是97萬,再減去你還有54萬元貸款余額,只能貸大概43萬。
記:那54萬的余額需要我先還清嗎?
秦:是的。但是你可以在新銀行把你的貸款批下來之后,再去申請提前還貸,所以我說你實際上只貸到43萬。而且這樣你還省了不少利息。
記:貸款期限可以有多長?
秦:10、15年甚至20年都可以。
違反銀監會相關規定
據銀監會相關通知要求,“商業銀行不得發放貸款額度隨房產評估價值浮動、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貸款;對已抵押房產,在購房人沒有全部歸還貸款前,不得以再評估后的凈值為抵押追加貸款”。
如果上述行為果真能夠運作,那么再貸款銀行就是在客戶房貸全部歸還前,就批復了客戶以房產重新評估價值為依據申請的貸款,無疑明顯違反了銀監會的規定。
當記者問秦先生哪些銀行可以辦理這種“轉按揭”時,他并未明確回答。記者在上述網站的首頁看到“招商銀行”和“工商銀行”的logo,但致電上述兩家銀行客服咨詢后,對方均表示,不能辦理“加按揭”。
“這種加按揭的確比較隱蔽,”一銀行信貸部老總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雖然上述行為表面上的確是先還清了余額,但實際上還是用的銀行的錢。對于再貸款的銀行,則直接將面臨房產價格下滑可能導致的信貸資產質量下降風險。
這種行為雖然涉嫌違規,但在貸款額度的評估過程中,通過貸款公司與銀行兩次打折,實際上貸款額僅有房產市值的5成不到。“我想房價跌一半可能性也不大,”上述人士表示,這至少表明,銀行還是對風險有所顧及。
但他認為,也不排除因目前房市成交清淡,有些銀行為了搶奪有限的優質客戶資源鋌而走險開辦“加按揭”。同時,銀行收緊貸款,也為這類融資中介提供了業務開展的市場空間,利用關系渠道從銀行套取貸款,從中賺取不菲的手續費。據悉,類似“轉按揭”業務,客戶需要支付的費用,大約在新貸款總額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