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當前市場上正在炒作一些險種將停售的消息,作為消費者應該如何應對呢?
答:確實,因為《辦法》的實施,必然導致一些與《辦法》相關規定有沖突的險種
會停售。但這個問題不用太過擔心,這只是健康保險產品和原來的人壽保險產品剝離的過程,剝離后的健康保險產品會更具有專業性,將會對健康的保障更到位。
記者:新的“重大疾病”標準出臺,是否對產品價格產生影響呢?
答:新的“重大疾病”標準的出臺,重大疾病型的產品必然會做出調整。《辦法》明確重大疾病的標準必須符合通行的醫學診斷標準,保險行業協會正與中國醫師協會合作,共同訂立重大疾病的鑒定標準,預計屆時的標準會比目前的標準要寬,而且《辦法》要求保險合同必須考慮醫療技術的發展趨勢。保險責任的放寬和一些不確定因素的加入必然導致風險控制成本的提高,也就意味著保費有可能會提高。作為消費者如何選擇呢?未來的重大疾病保險應該更加符合公眾利益,理賠鑒定標準與一般醫學標準更適應和匹配,與目前某些責任較窄的產品相比,從實用性的角度來應該更符合消費者的需求,對于被保險人來說也更有保障。因此需要消費者理性的對待價格問題。
記者:《辦法》對精算做了統一、對產品形式作了統一,是否導致以后各家的健康保險都差不多?
答:其實健康保險是一個比較特殊的領域,產品固然是各公司角力的一個方面,但更重要的是在服務方面的比拼,目前服務的比拼甚至已經超越了對保險的傳統認識。如果說當保險事故發生時快速理賠是一個服務階段,讓客戶不生病、少生病就是更高層次的一個服務階段了。人保健康推出的“健康管理”服務就是在“健康保障”的基礎上的服務升華,通過“健康管理”讓客戶提高健康水平,達到少生病、不生病的目的,即使生病也可以獲得快速、有效治療,避免更大的醫療費用支出。
記者:醫療機構由保險公司指定,是否會影響今后的醫療效果或理賠?
答:消費者擔心保險公司指定了一些醫療水平不高的機構,會影響治療。其實這點不必擔心,健康保險的競爭以服務取勝,各家公司為了競爭需要,都會指定比較好的醫療機構為客戶提供服務的單位。而且出于風險控制的考慮,在治療上越正規的機構越受保險公司青睞。由于保險公司對醫療機構的把關,可以杜絕“天價醫療事件”的發生。目前,人保健康就在建立全國的醫療網絡及專家服務平臺,以期對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