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通過勞務派遣公司進入企業,護理專業的學生去干操作工
中國青年報記者調查發現,除小云外,至少還有4名在當時未滿16歲的學生,被要求用其他人的身份信息在工廠“勤工助學”。
小良回憶說,自己被貴陽市商貿學校一個姓陳的男老師帶到東莞,工廠的宿舍是8人一間,大家都分散在不同的車間上班,車間里大都需要穿防塵服、戴口罩,每天上班10個小時以上,中午休息50分鐘吃飯,星期六、星期日也上班。
采訪中,記者發現,貴陽市商貿學校此次“勤工助學”并不是直接和企業對接,而是通過一個中間企業——東莞市百思特勞務派遣有限公司聯系的。
在一份2010年4月21日簽訂的《實習協議書》上,甲方為:貴州省貴陽市商貿學校,乙方為:東莞市百思特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實習協議書》約定,甲方輸送學生26人給乙方,其中男生12人,女生14人,所有輸送人員必須年滿16周歲,并且不超過25周歲,以身份證登記數據為準。
用工期限的約定是:甲方在4月21日輸送學生到乙方派遣企業,2010年8月30日實習期滿,該協議終止。
薪資約定是:每小時按6.2元結算實習津貼給甲方實習學生,乙方將甲方實習學生津貼在下月30日之前劃入甲方學校賬號——由甲方代領。
值得注意的是,《實習協議書》的第六條第二款寫明:為確保乙方派遣企業的生產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共同努力確保學生在乙方工作期間的人員穩定。
小云的母親認為,這項條款說明這至少是一場變了味的“勤工助學”,學校的做法與“學生工”中介沒有本質的區別。
記者注意到,在2010年4月15日,東莞市百思特勞務派遣有限公司與學生“勤工助學”的企業已經簽訂了一份《勞務派遣協議》,這份《勞務派遣協議》明確派遣的工作崗位是“操作工”,但整個協議沒有提及被派遣者可能是學生身份。
在正式開始“勤工助學”一周至兩個月不等的時間內,貴陽市商貿學校的學生相繼離開東莞,回到貴州老家。
在一些學生家長與學校交涉后,學校退還了700余元學雜費,但大多數學生都表示,沒有拿到“勤工助學”的全部工資。
“這是一種冒著風險的教學探索”
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貴陽市商貿學校校長楊小平表示,這是學校“冒著風險的教學探索”。
楊小平解釋說,小云和他的同學本應在2010年9月正式入學,但他們2010年3月完成九年義務教育之后,存在半年的空當。
“他們的學籍還不在我們學校,但我們把他們組織起來上一些課,考慮到很多學生家庭條件不好,又搞了一些‘勤工助學’!睏钚∑竭M一步回應說,現在的學生參加勞動太少了,又不愛上課,體驗一下社會更能理解其中的不容易。
對于給學生組織流水線上的“勤工助學”,楊小平反復強調,在招生宣傳時就和學生們說好了,并且都經過學生家長的同意,簽訂了協議書,“勤工助學”企業也經過了分管副校長的考察。
小云的母親告訴記者,自己并不知道孩子的“勤工助學”就是去電子器材廠“當工人”,在她看來,這樣的工作并不能教給女兒立足社會的知識技能。
針對學校給未成年學生提供假身份證,楊小平回應說:“這是下面的人操作存在問題!
楊小平說,個別不符合年齡要求的學生主動要去,老師因為同情,就把他們一起帶上了,“當然,我們的做法也需要改進”。
同時,楊小平否認學校的行為是“‘學生工’中介”,他表示,學校尋找勞務派遣公司合作,是因為這樣的機構比學校更加專業,能減少學校直接對接企業的成本支出,學校也沒有靠學生“勤工助學”獲利。本報記者 白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