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然也應該建立起自己的國家公園制度,而前提:
一:民生理念能不斷進步、完善,不僅顧及到衣食住行,更進而顧及到公民的生活愜意,顧及到公民追求幸福的權利;
二:能建立起專門機構,能獲得來自各級財政的專項補貼,以承擔起維護、管理的責任;
三:明晰產權,立法明確基本民生性質之公共產品的產權歸屬,明確其屬于整個國家、全體民眾所有,以避免任何地方畫地為牢的牟利。
當這一切都做不到,便只好看著平遙,以及其他許許多多的景區,關起門來討論漲價,商量“宰外地人”、搶外地人的錢了。
怎么可能通不過呢?一定會高票通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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