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輛車,最后到了拿刀理論的地步,實在雷人。但是,這真的發生了。最近,“汽車路路通”就接到這樣一起投訴——由于修車糾紛,車主拿起菜刀,把上門的廠家代表和4S店經理“請”了出去。
車主:兩年大修了4次
整件事情的起因,是葉先生在2009年3月,在石祥路上的順誠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買了一輛解放牌大貨車。葉先生說,他做的是拉貨的生意,這輛車是他的命根子。
可是,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2009年9月,我正拉著貨,在杭州繞城高速上跑,發動機突然不工作了,車險些翻掉。下來一看,原來是發動機氣門斷裂了。”葉先生說,從2009年 9月第一次大修,到今年3月為止,車已經大修了4次。車一次次壞得動不了,再拖回修理廠,光拖車費就花了2000多元。
現在,葉先生懊惱地說:“哪怕再讓我選一萬次,我也不會買這樣的車了。”
車商:車主強行開走了車
葉先生找過很多次4S店。他的兩次維修記錄,記者看到了。除此之外,還有一張雙方簽定的協議書。上面寫著,“若一年內氣門再次出現故障,斷裂,無條件更換發動機,同時報銷用戶拖車費用。”落款為2010年4月13日。
如果這輛車不再出現問題,雙方肯定會相安無事。可是,天不隨人愿。今年3月,車子的發動機又壞了。這直接導致了雙方矛盾的升級——4S店說,這一次壞的是曲軸,不是協議中所規定的“氣門”,2000多元的維修費用,應該由葉先生來承擔;而葉先生,完全不認可4S店的說法。
今年3月末,惱火到極點的葉先生,強行從4S店總臺搶走了車鑰匙,不顧保安的阻攔,把修了一半的車強行開回了家。幾天后,廠家派人去葉先生家談判,于是雙方發生了“動刀子”的險情。
路路通:雙方不讓步,這結如何解
事情至此,廠家和葉先生的矛盾已經升級。昨天,記者打電話給劉經理,希望雙方能坐下來,把事情再協調協調。可是,劉經理并不打算這么做。“其實,本來廠家已經打算給用戶換發動機了,可他(指葉先生)太不講道理,強行把車開走,還動刀子,雙方還有什么好談的?”
劉經理強調,廠家和經銷商,都在按照協議辦事。“如果我們哪里做得不對,可以改;可問題是,我們沒做錯!”
葉先生說,他一定要把這件事情維權到底。“我花錢買車,又花錢拖車,花錢修車,廠方什么都不肯承擔,到底誰有錯?”“如果廠家不肯坐下來談,我就上法院告去。”
想當“娘舅”調解,結果雙方都還在氣頭上,“汽車路路通”的記者只好嘆口氣。如果對事件有什么看法,歡迎來和我們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