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國家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 疫總局等四部委聯合下文,要求整改電動自行車產業,限期淘汰在用的“超標”電動自行車。
電動自行車標準滯后
“我3年前畢業參加工作,每天家到單位的距離是16公里,騎自行車太累就買了輛電動自行車,一次充電能跑五六十公里,剛好每天上班代步。聽到四部委淘汰‘超標’電動自行車的消息,我想如果電動車‘超重’,要把電池縮小一半,我上班就只能走單程了!痹诤5韰^魏公村工作的小劉告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
現在四部委發文要求電動車生產企業嚴格按照《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時速不超過20公里,整車質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一次充電后的續行里程不小于25公里,有騎行功能。
此次四部委聯合發文主要強調限制和改造“超標”電動自行車的重量和速度問題。記者了解到,關于電動自行車的重量問題,目前電動自行車電池平均重量是20公斤,電機7公斤,車架15公斤,業內人士分析表示“40公斤的標準不是很合理”。如果嚴格按照四部門規定的標準以達到降低重量的效果,必須降低車架重量或者減少電池的儲量。一方面,車架中將降低會增加不安全出行因素;另一方面,改變電池大小,會縮短行駛里程。
面對這個行業標準,生產企業有不同的意見!八牟课奈募从沉苏畬习傩粘鲂邪踩目紤]和重視,但是目前依據的標準是 12 年前制定的,已經不能反映時代面貌和老百姓的需求!毙氯针妱榆嚬煞萦邢薰靖笨偛煤鷦傇诮邮苤袊洕鷷r報采訪時表示。
“此標準的科學性和可執行性還需重新討論,在更廣的征求民意基礎上,對十二年前的標準做出適當調整,在普遍服從原則的基礎上,要求企業嚴格執行!焙鷦傉f。
“限期淘汰”實施面臨困難
胡剛對本報記者表示,在超標電動自行車回收環節,由政府部門解決還是由企業解決。如果政府要通過企業來完成回收,可企業需要盈利,如果出現虧損,企業自然選擇放棄執行國家標準。
“目前,北京電動自行車的統計數據是70萬輛,實際數字可能達到100多萬輛,交警連機動汽車都查不過來,再加上電動車上路檢查的負擔,是否管得過來是個問題!焙鷦倢χ袊洕鷷r報表示,交警如何測試電動車的行駛速度?如何測算電動車重量?每天要攔截多少輛?如果出現超標情況,是否要罰款?等這些因素都需要考慮。
愛瑪電動車內部相關人士對中國經濟時報表示,全國只有20%的道路留出了非機動車道,80%的道路是混行道路,也是造成危險的因素。引起電動車安全爭論主要是因為騎車人不遵守行駛規則造成的,這跟汽車的闖紅燈、酒駕等違規行為一樣,僅出臺對電動車的限制是不夠的。
胡剛表示,電動自行車的壽命本來就只有5年-6年,而且現在市場上的車輛已經使用過一陣子了,即使現在開始實行四部門的標準,執行下去差不多也需要5年—6年,所以“自然淘汰”比“限期淘汰”更適合市場發展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