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缺席”
創業者兼大股東成局外人
李途純一方與株洲市之間,從握手言歡,到“太極推手”,進而“電光火石”,事態逐步升級。
據了解,李途純原本期望借債權人大會之機,說服上千名債權人通過公決阻止“太子奶”破產,但當他與外界接觸的渠道只有通過代理律師等有限途徑后,李對“太子奶”的影響已趨式微。
破產重整,似乎是“太子奶”面臨命運的轉機,但曾一手打造“太子奶”神話的李途純及其創業團隊,卻在此時“被缺席”,成為局外人。
據了解,“太子奶”危機發生之初,李途純因為輸掉與高盛、摩根、英聯三大投行的“對賭協議”,從而喪失對企業的控制權,這時他和高科奶業的關系相對和睦。但不久,李途純與高科的關系急轉直下。李反對企業破產重組,試圖收回太子奶的經營權,通過自救避免破產。這些努力,在株洲市及“太子奶”的一些“利益攸關方”看來,于事無補。
株洲市政府有關方面說,他們曾給李途純三次收回經營權的機會,但李最終無法按承諾籌集足夠的資金恢復生產,兩手空空接管不了經營。“高科奶業”方面表示,自己從來不爭“太子奶”經營權,現在只要有實力的合適的投資者愿意接盤,他們對“太子奶”的經營權拱手移交,絕不設任何障礙。
伴隨著雙方矛盾加深,2010年上半年,原太子奶一批高管在北京成立仙山奶業。旋即,李途純發表聲明稱支持仙山奶業,同時出任仙山奶業總顧問。其后有媒體稱,原太子奶管理團隊中一些人,有拉攏太子奶經銷商向仙山奶業進貨的動作。
李途純一方與株洲市之間,從握手言歡,到“太極推手”,進而“電光火石”,事態逐步升級。
2010年7月27日,株洲市委宣傳部通報,李途純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11月30日株洲市進而宣布:株洲警方經專案調查,發現李途純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挪用資金罪,為此已批準逮捕4人,取保候審9人。
株洲警方還說,調查發現,在2008年9月至10月,李途純等人還以公司或個人名義,用公司固定資產、個人股份為擔保,采取簽訂借款合同、借條或協議,約定借款期限和高額利息(每月10%至20%)的方式,先后面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高息借款5813萬元。目前大部分也沒有歸還。
株洲市公安局通報稱,湖南太子奶集團及李途純等人的行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在明知企業不屬金融機構,無吸收存款資質的情況下,以“貨款準備金”和“代經銷商繳納貨款保證金”的方式,由內部職工、經銷商擴展到社會公眾,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屬于變相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其操作模式籌集資金會有大量資金不能用于生產經營,增加了企業的負擔和成本,嚴重損害了企業利益;非法吸收的公眾存款,特別是大量的高利貸借款,也擾亂了地方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大量資金無法歸還,損害了公眾合法的財產權利,給社會穩定留下隱患。
株洲市公安局還通報稱,2007年7月,李途純還在未經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同意,沒有資產評估的情況下,采取“先付款,后辦手續”的方法,將湖南太子奶集團生物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3330萬元資金,轉移到其個人控制的非奶企業湖南紅勝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之后,再簽署了5份《資產出售協議》,作為轉移資金的依據。株洲警方認為,這5份協議并不是正常商業往來和實質交易,資產產權沒有過戶和移交,且其中840多萬元的資產系虛假資產,相關行為涉嫌挪用資金罪。
圍繞李途純本人的命運,輿論和業界關注熱度很高。有觀點認為,株洲方面在破產重整關鍵時期公布案情,是試圖給外界造成一個李途純“出不來”的印象,讓廣大債權人只能將挽回損失的希望寄托在破產重整上。對于李所涉核心罪嫌———面向社會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有觀點認為,李途純向員工和經銷商吸收貨款準備金的行為是國內同行業一種比較普遍的經營方式,這一行為同樣發生在北京太子奶,而密云法院只是認定為一般民事糾紛。李途純被捕后,還有權威專家就此出具了《法律咨詢意見書》,認為“太子奶”及李途純的行為不應認定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在不絕于耳的爭論聲中,創業者兼大股東“被缺席”的“太子奶”破產重整仍按既定的方向推進。2010年7月,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太子奶”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并通過競爭方式選定北京市德恒律師事務所為破產重整管理人。12月4日,“太子奶”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在株洲市召開。
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當天,《經濟參考報》記者在現場獲悉,李途純因身陷囹圄無法參會。太子奶集團黨委書記韓月平發表講話,稱因管理不當,加上金融危機,給廣大債權人帶來傷害,深表歉意。據了解,李途純原本期望借債權人大會之機,說服上千名債權人通過公決阻止“太子奶”破產,但當他與外界接觸的渠道只有通過代理律師等有限方式后,李對“太子奶”的影響已趨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