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期出臺的食品安全法將賠償標準從2倍提高到10倍,很多平時能忍則忍的食品問題,消費者不再忍耐。記者從遼寧省鞍山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了解到,6月份以來他們接到的食品類咨詢投訴比以前多了近2倍,不過由于無購物憑證、無法取證等原因,絕大部分未獲得10倍賠償。
據鞍山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介紹,自6月初食品安全法實施后,百姓對食品安全的關注度明顯提高。僅6月份就收到咨詢投訴62件。其中,保質期短、容易發霉變質的食品成為投訴的“高危”品種,如牛奶、面包、香腸等食品,占受理量的50%以上。此外,含異物的食品也成為投訴熱點,多為啤酒、罐頭、飲料等。
不久前,有消費者購買了一袋面包,第二天打開食用時,發現還沒到保質期面包就長毛了。由于無法提供購物憑證,這一投訴工商部門沒有受理。據 12315指揮中心介紹,消費時的購物小票、發票、信譽卡等憑證是維權中最有力的證據,很多消費者沒有索要或保留憑證,致使執法機關無法證明產品是從哪里買的,是什么時間買的。此外,發現問題要盡快投訴。
12315指揮中心介紹,對于食品中有異物的投訴,向來較難處理。因此提醒消費者,一定要在開蓋前仔細查看里面是否有異物。如果消費者食用了含異物的食品對身體造成傷害,一定要保留好購買憑證和就醫票據,通過司法途徑獲得民事賠償和精神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