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散裝制、售飲水機在各小區逐漸普及,由于此類飲用水現場制售,衛生隱患引起人們關注。9月1日起,由北京市衛生局印發的《北京市現場制、售飲用水衛生管理辦法》將施行,該辦法將對現場制、售散裝飲用水行為予以規范。
市民可舉報違規制售行為
記者昨天獲悉,北京市衛生局已印發《北京市現場制、售飲用水衛生管理辦法》。為保障社區居民零打飲用水的安全,辦法從現場制、售飲用水的生產、銷售、維護及衛生監督管理等方面做出規定。
根據規定,現場制、售的散裝飲用水將每周測水質,對違規制售飲用水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投訴、舉報,且衛生行政部門將依法對違規行為予以行政處罰。
經營單位每周須檢測水質
辦法規定,現場制、售飲用水水質應當符合相關國家衛生標準規定。經營單位應定期對機器運行和對出水水質進行檢測。
其中,每周檢測水體pH值、渾濁度、每季度檢測水質中微生物指標。檢測記錄將歸檔并保存1年以上,隨時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衛生執法人員將定期進行水體抽樣檢測。
現場制、售飲用水的經營單位,應給每個供水點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衛生管理員,定期對供水點進行巡視。同時,配備相應的水質檢驗儀器、設備,有條件的可建立水質檢測實驗室。
垃圾箱旁禁設自動制水機
此外,辦法對制、售飲水機放置環境也做了明確規定,要求安裝位置周圍應當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
制、售飲水機周邊10米范圍內不得存在禽畜飼養場、公共廁所、垃圾桶(箱、房)、粉塵、有毒有害氣體等污染源,不得堆放垃圾、糞便、廢渣等污染物。現場制、售飲水機的凈水出水口處須安裝安全防護門,并保持正常使用。
個別飲用水站存衛生隱患
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現場制、售飲用水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區(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經營單位備案管理和現場制、售水站點的日常衛生監督工作。
市衛生部門有關負責人透露,目前,北京市部分小區內大約有1000余個制售飲用水站。它們目前大多由物業、業委會或企業運行管理,其中個別水站還存在著衛生污染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