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將對小區內出現的現場制售飲用水行為予以規范,現場制售的飲用水將每周檢測水質,同時,發現違規制售飲用水的市民可投訴舉報。記者昨天從市衛生局獲悉,《北京市現場制、售飲用水衛生管理辦法》將于9月1日起實行。
該辦法就部分小區內通過水處理設備當場制水并直接散裝出售飲用水的行為進行規范,從生產、銷售、維護及衛生監督管理等方面做出規定。對違反辦法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投訴、舉報,衛生行政部門將對違規行為予以行政處罰。
辦法規定,現場制、售飲用水水質應當符合相關國家衛生標準規定。經營單位應定期對其現場制售水機的運行和出水水質進行檢測。每周檢測水體pH 值、渾濁度,每季度檢測水質中微生物指標。檢測記錄將歸檔并保存1年以上,隨時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衛生執法部門也將定期抽樣檢測水體,如發現問題將酌情處以警告、罰款等不同程度的處罰。
根據辦法,現場制售飲用水的經營單位應給每個供水點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衛生管理員,定期對供水點進行巡視。同時,配備相應的水質檢驗儀器、設備,有條件的可建立水質檢測實驗室。
此外,辦法明確,現場制售水機安裝位置周圍應當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周邊10米范圍內不得存在禽畜飼養場、公共廁所、垃圾桶(箱、房)、粉塵、有毒有害氣體等污染源,不得堆放垃圾、糞便、廢渣等污染物。現場制、售水機的凈水出水口處須安裝安全防護門,并保持正常使用。
據了解,目前本市小區內大約有1000余個制售飲用水站,多由物業、業委會或企業運行管理,個別水站存在衛生污染隱患。市衛生部門相關負責人透露,將進一步加強對全市制售飲用水站衛生的管理和規范,解決部分供水單位無證供水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