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18時48分報道,中消協今天(3日)發布的 2009年母乳代用品市場監測報告顯示,有104個品牌的母乳代用品存在違規銷售行為,幾乎涵蓋了我國市場上銷售的所有品牌。
母乳代用品,是指針對6個月以下嬰兒銷售的食品、飲料及奶瓶、奶嘴等。按規定,母乳代用品,不得進行銷售點廣告宣傳等促銷行為。但2009年,中消協對全國15個城市的監測發現,我國市場上銷售的母乳代用品普遍存在違規銷售行為。而商場、醫院婦產科是違規促銷母乳代用品的重災區。
中消協商品服務監督部主任任靜表示:“違規銷售現象最突出的是,在商業零售場所促銷。另外,通過媒介宣傳母乳代用品、包裝上使用嬰兒形象等違規現象也不容忽視。”根據我國相關規定,母乳代用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存在促銷等行為,將被處以3萬元以下的行政處罰。(記者汪群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