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賠錢了,但是我的損失不止這些啊!”崔先生自稱是三元牛奶的訂戶,由于牛奶在送后發生變質,導致愛人患感染性腹瀉腸胃炎。經雙方協商,對方賠償了1280元。但賠償后,崔先生卻后悔地表示,算上誤工費、營養費花費至少3千元。
昨天,家住海淀區的崔先生告訴記者,自家訂的三元牛奶出現變質,他愛人6月17日喝完奶后,開始上吐下瀉。“309醫院檢查后確診為感染性腹瀉腸胃炎,后來一直在社區診所打點滴治療。”他表示,直到昨天愛人的病情才有所好轉,但仍舊臥床休息。
為此,崔先生聯系三元牛奶廠家進行索賠,負責售后的工作人員在上門檢查后,確認是牛奶變質導致。隨后他與崔先生達成協議,賠償1280元損失,并簽訂了賠償協議。該員工表示,牛奶變質并非生產問題,而是在送奶后未能及時保存所致。他表示,崔先生家的送奶時間為下午3點,但晚上7點左右他才回家,由于天氣炎熱,牛奶很難長時間儲存。
事情雖然基本解決,但崔先生卻表示“覺得別扭”。“我愛人生病后,我這幾天都沒上班,這些誤工費怎么辦?我前后花了至少3千元,但現在只賠償了一半,其實是不夠啊!”崔先生說。(線索:崔先生)
■律師說法
對此事,北京浩盛律師事務所的李紅星律師認為,一般情況下消費者有住院或醫生開據的不能工作的證明時,方可提出誤工賠償。另外,崔先生已與三元售后人員簽署協議,就應認為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協議已生效,如果崔先生實際的損失遠遠高于賠償金額則有可能進行進一步賠償。此事件中,崔先生自稱損失3千元,并不符合“遠遠高于”的界定,一般情況下法院是不予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