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茶國家標準《地理標志產品普洱茶》將于2008年12月1日正式實施,這部被喻為“從茶山到茶杯”的全面規范國標一經發布即引出眾多異議。在2008中國(廣州)國際茶業博覽會上,中國茶葉流通協會副會長王慶接受信息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國標出臺是好事,起基礎規范作用,但必須與時俱進。”
“普洱茶”只能云南產
據介紹,早于去年7月,云南省人民政府成立普洱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報管理委員會。今年5月,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2008年第60號公告《關于批準對普洱茶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公告》,批準對普洱茶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并明確規定了普洱茶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質量技術要求及專用標志的使用。
按規定,普洱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普洱市、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臨滄市、昆明市、大理白族自治州、保山市、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玉溪市和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等11個州、市所屬的639個鄉鎮。
云南普洱茶協會有關人士解釋,這個標準有兩層意思:非上述地理標志保護范圍內地區生產的茶不能叫普洱茶,云南茶企業到上述地理標志保護范圍外購買茶葉做成的茶也不能叫普洱茶。
茶商質疑產地保護
對此國標,廣東同是產普洱茶“大戶”地區,茶商們紛紛質疑:國標欠公平,是地方保護。廣東某茶商陳先生說:“普洱熟茶的制作方法本來就是廣東發明的,現在卻規定只有云南產的才叫普洱茶,這不明顯就是壟斷!”王慶認為:“雖然國標出臺存有非議,但從規范產業來說絕對是一件好事,是標桿,是尺子。面對非議,標準的擬定應該與時俱進,不斷研究、修改、改善。”
云南省質檢局方面認為,實施地理標志注冊保護是歐盟和世界上許多國家的通行做法,也是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S)相關規定的要求。“地理標志,既是產地標志,也是質量標志,更是一種知識產權。”在2008廣州茶博會上,云南省質檢局相關負責人如是說。 (記者 徐毅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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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市淡催生“茶葉超市”
信息時報訊 (記者 徐毅兒) “我們要像國美、蘇寧一樣,打造一個‘茶葉超市’。”記者在第九屆廣州國際茶文化博覽會上了解到,一種全新的茶葉連鎖直銷模式將會推出。
廣州茶博會昨日降下帷幕。期間有茶企負責人在接受信息時報記者采訪時提出,將打造“茶葉超市”,省去中間商環節,讓消費者與廠家“面對面”,獲得更實惠的購買價格。
目前,我國的茶葉市場由專業市場、單體店、專賣店等組成。檀茗軒負責人林凱旋告訴記者:“大大小小的公司或個體戶,龍蛇混雜,信譽良秀不齊,難免出現商家會以次充好,虛開高價,誤導消費者等行為,而專賣店又往往存在店面窄小,品牌單一、品種不全的情況。”
林凱旋認為,在全球經濟不景氣的現況下,打造一個向國美、蘇寧一樣的“茶葉超市”正合時宜。“經濟不景氣,生活節奏慢下來,人們聚在一起飲茶聊天的時間多了,這是茶市全球經濟之危中占有的‘先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