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在食品中完成了化學掃盲:從大米里我們認識了石蠟,從火腿里我們認識了敵敵畏,從咸鴨蛋、辣椒醬里我們認識了蘇丹紅,從保鮮膜中我們認識了DEHA(己二酸二異辛酯),從有毒奶瓶中我們認識了雙酚A。今天,人們又從奶粉中認識了三聚氰胺,一個既不是食品添加劑,也不是代用品的化工原料。如今,鬧得沸沸揚揚的“奶粉事件”已經搞得全民對我們的食品安全憂心忡忡,甚至陷入到一種“食品焦慮”當中。
低價傾銷惹的禍
三聚氰胺(C3N6H6),學名三氨三嗪,別名蜜胺,是一種氮雜環有機化工原料。那么,為什么要在奶中加入這種化工原料呢?原來,在奶粉制作中需要檢查蛋白質含量,但是直接測量蛋白質含量在技術上比較復雜,成本也比較高,不適合大范圍推廣,所以業內常常使用一種叫做“凱氏定氮法(Kjeldahl method)”的方法,通過食品中氮原子的含量來間接推算蛋白質的含量。故三聚氰胺以其較高的氮含量和低廉的價格而成為了一些摻假者和造假者的首要選擇。經計算,在奶中加入三聚氰胺使蛋白質提高一個百分點的開銷,僅僅是在植物蛋白粉和飼料中使蛋白質提高一個百分點開銷的1/5。而三聚氰胺作為一種無味的白色晶體粉末,具有摻雜后不易被發現等特點,也使摻假者和造假者對自己的行為更加心存僥幸。
1994年《國家化學品安全手冊》中指出:長期或反復大量攝入三聚氰胺可能對腎與膀胱產生影響,導致產生結石。但是,就在此前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對全國109家嬰幼兒奶粉生產企業的491個批次的產品進行抽檢的結果表明:共有22家企業69個批次的嬰幼兒奶粉中檢出了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占抽查企業的20.18%。其中石家莊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三聚氰胺含量高達2563mg/kg,其他品牌的嬰幼兒奶粉三聚氰胺含量也在0.09619mg/kg之間。為此,國家質檢總局于10月7日發布《原料乳與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檢測方法》(GB/T 22388-2008),其中規定:原料乳與乳制品使用高效液相色譜法、液相色譜-質譜/質譜法、氣相色譜-質譜法以及氣相色譜-質譜/質譜法測定三聚氰胺含量分別不得超過2mg/kg、0.01mg/kg、0.05mg/kg和0.005mg/kg。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讓這些摻假者和造假者可以違背自己的良心,不顧嬰幼兒的生命安全而添加三聚氰胺呢?正是既得利益驅使這些黑心的商人將魔爪伸向了嬰幼兒;正是利益使得技術發展成為他們的幫兇。
大家可以注意到,在這次“奶粉事件”中,三鹿集團受“污染”的奶粉多是最便宜的、售價為18元一袋的嬰兒奶粉。顯然,三鹿集團是看準了農村奶粉市場這個巨大的商機,以農民最關注的奶粉價格作為切入點,采用低價傾銷的戰略來占領這個市場。但是,一袋奶粉僅僅賣18元,又怎么能夠保證企業可以收回成本呢?于是,早就有傳言說三鹿集團為了節約開銷,降低成本而在奶粉中大量添加了廉價的大豆蛋白粉來提高蛋白質含量。若只是添加了大豆蛋白粉還好,但是恰恰這次添加了這種會導致結石的三聚氰胺,于是最終制造了這次轟動全國的“奶粉事件”。
食品安全事件影響深遠
現在人們不禁要質問:究竟還剩下什么東西可以安全地吃進肚子里?三聚氰胺這個黑手,從最初的牛羊飼料市場開始蔓延,發展到今天,終于伸到了嬰兒奶粉這個領域。這次“奶粉事件”對“中國制造”在世界范圍內造成了全面、長期的影響。據媒體報道,目前在美國,很多超市的食品貨架上都顯著的標示著“China Free”來告示消費者這些食品不是從中國進口、不在中國制造、不含來自中國的原材料,消費者可以放心購買。歐洲、日本、東非、東南亞等國也均對中國出口或“中國制造”的食品及其相關產品發布了不同程度的限令。更有甚者,巴西政府已經決定禁止進口所有中國食品。
北京奧運會和殘奧會的成功舉辦,讓世界重新認識了中國,重新認識了“中國制造”。在經歷了這次“奶粉事件”后,中國政府耗費大量的資金和全國人民齊心努力所營造的國際聲譽,幾乎毀于一旦。“中國制造”在國際貿易中的談判地位和籌碼也急轉直下。如此看來,是全中國人民、乃至是全世界的華人在為這次“奶粉事件”買單。
構建監管長效機制
食品是人類賴以生存與發展的物質基礎,其不但具有營養價值,同時更應具有安全性。食品安全在我國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指國家或社會的食物保障,即是否有足夠的食物供應;二是食物中是否有毒、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影響的公共衛生問題。而我們通常所說的食品安全是指食品(食物)的種植、養殖、加工、包裝、貯藏、運輸、銷售、消費等活動應符合國家強制標準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損害或威脅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以導致消費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費者及其后代的隱患。食品安全既包括生產安全,也包括經營安全;既包括現實安全,也包括未來安全;既包括食品本身安全,也包括包裝材料安全。
通過健全政策、完善標準以及提高檢測技術來確保食品安全,將是一個任重而道遠的任務。要構建有中國特色、符合地方實際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就要做到查、扶、管、治、建相結合。
查:澄清工作底數。即開展全面的企業普查,了解各轄區企業分布情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總體狀況、建立企業質量安全檔案,使監管做到心中有數。并在普查的基礎上,加緊建立產品質量分級、分類監管制度,針對不同企業,不同產品、不同設備,落實好監督檢查工作。對于高風險企業要適當增加檢查頻次,并定期向社會公告產品質量狀況。
扶:落實幫扶措施。即要變監督為服務、變管理為幫扶、變處罰為引導,督促企業牢固樹立“質量是企業生命”的經營理念,引導企業根據國內外市場變化趨勢,建立質量發展戰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最終形成集群抓質量,促進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優化升級和資源的優化配置。
管:健全網絡體系。即建立一個全過程、全覆蓋的質量監管網絡體系,通過構建“兩個鏈條”、形成“一個體系”、鋪設“一個網絡”、建立“一項制度”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實現對質量工作的依法監管、科學監管、有效監管。
治:保持治理力度。即實施定人員、定目標、定區域、定措施、定企業,使整治任務落實到部門單位及具體執法人員;組織集中性整治,將農村與城鄉結合部作為重點區域,將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小作坊作為重點企業,將食品與食品包裝作為重點產品;部署嚴打式行動,對假冒偽劣產品實施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用法制的威嚴引導企業尊章守法、規范行為。
建:夯實基礎工作。即通過多種形式、多種途徑,不斷提高質量工作的政府關注度、群眾參與度和公眾支持度。努力做到第一,加強組織領導體系建設,把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第二,加強責任落實體系建設,對特大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事故實行“一票否決”制度;第三,加強質量宣傳體系建設,充分利用“3·15”等契機,宣傳質量法規;第四,加強質量法制體系建設,依法打擊各種質量違法違規的行為,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第五,加強技術檢測體系建設,對食品包裝、食品添加劑等與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密切相關的產品進行檢驗檢測,讓百姓吃得放心、活得安心。
2008年10月9日,國務院公布了《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了生鮮乳收購的市場準入制度。《條例》不僅對生鮮乳的收購、運輸、銷售、貯存以及監管部門的職責進行了明確,而且公布了對在生鮮乳的收購、運輸、銷售、貯存中所發生的違法行為的處罰制度。由此可見,只有做到對摻假、造假者進行重責重罰,讓他們嘗到苦頭而不是甜頭,讓他們付出“政治上身敗名裂,思想上后悔莫及,經濟上傾家蕩產”的巨大代價,才能讓他們對摻假、造假心生畏懼,進而才能規范食品行業、保障食品及其相關產品的質量。(《中國質量萬里行》董金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