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全國奶站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農牧發[2008]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和畜牧獸醫(農牧)廳(局、委、辦)、工業生產行業主管部門、公安廳(局)、衛生廳(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
為迅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嬰幼兒奶粉事件處置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8]36號)要求和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精神,農業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衛生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等有關部門,對奶站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決定在全國開展對奶站的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開展奶站專項整治行動的緊迫性和重要性
奶站是奶牛養殖生產的延伸,也是銷售、加工的起點,加強奶站的監督管理極端重要。長期以來,各地奶站的組織形式多樣,管理方式復雜,監管主體不明確,多頭混亂管理,經營良莠不齊,制度很不完善,質量安全風險較大,亟待清理整頓和加強監管。9月20日,國務院明確要求由農業部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奶站的清理整頓和監督管理。各級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必須堅決貫徹國務院的指示精神,高度重視,提高認識,統一思想,立即行動,把奶站專項整治作為當前的一項頭等大事抓緊抓實、切實抓出成效,這對保證生鮮奶和原料奶的質量安全,保護奶農的合法利益意義重大。
二、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目標
一是嚴厲打擊、堅決杜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現象以及各種摻雜使假的違法行為。二是摸清奶站的現狀,將奶站100%納入監督管理范圍,規范奶站經營秩序,提升奶站整體素質,切實提高生鮮奶質量水平,推動建立監督規范奶站的長效機制。
三、專項整治行動的重點工作任務
一是徹底摸清底數。各級地方政府的農業和畜牧獸醫部門要對本轄區內的所有奶站,進行登記造冊、建立檔案,并及時匯總上報。
二是強化督促檢查。加強生鮮奶生產購銷過程的監管,重點檢查違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現象以及各種摻雜使假的違法行為,將奶站100%納入監管范圍,規范奶站經營秩序。檢查牛奶質量、器具環境消毒管理以及擠奶、貯存、運輸等情況。
三是從嚴查處違法行為。對查出的任何違法亂紀行為,都要進行嚴肅處理。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是建立管理制度。要推動奶站建立管理制度,完善收奶、售奶、消毒和質量檢測記錄。要建立奶站監督檢查、例行監測等制度,推動建立奶站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根據國務院的要求,此次專項整治的具體工作由地方政府組織實施,各級地方政府要迅速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同志擔任組長,農業和畜牧獸醫部門、工業、公安、衛生、工商、質檢等相關部門參加的奶站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必須做到工作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確保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進行。
(二)加強督導。對專項整治的進展情況和效果,農業部將牽頭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衛生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等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及時進行專項督查。各級地方政府也要對下一級政府進行的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對在本次專項整治行動中失職瀆職者,要嚴肅查處,依法追究責任。
(三)建立報告制度。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從通知發出之日開始,一個月結束。在專項整治期間,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要向上一級政府及時報告工作進展、實施效果以及遇到的問題。省級牽頭部門每周向農業部報送匯總情況。于10月底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后報送總結報告。
(四)積極廣泛宣傳。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的行動效果,按要求及時曝光摻雜使假等違法案例,推動奶站經營者牢固樹立守法意識、責任意識和質量意識。
(五)嚴格政策界限。在專項整治過程中,要深入基層、深入一線,調查要深入,數據要準確、情況要全面,嚴格掌握政策界限,既要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又要切實保護合法經營者的權益。
五、聯系人及電話
農業部聯系方式:
鄧興照 010-59192823 59192869(傳真)
電子郵件:xmc@caaa.cn
工業和信息化部聯系方式:
郭翔 010-66017056 66016330(傳真)
電子郵件:guoxiang@vip.sohu.com
公安部聯系方式:
宋飛 010-66263704 66261086(傳真)
衛生部聯系方式:
史根生 010-68792901 68792408(傳真)
電子郵件:gen8118@163.com
國家工商總局聯系方式:
蘭士勇 010-88650804 68050284(傳真)
電子郵件:lanshiyong@saic.gov.cn
國家質檢總局聯系方式:
佟波 010-82262121 82260206(傳真)
電子郵件:djxtc@aqsiq.gov.cn
附件:全國奶站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農業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衛生部
國家工商總局
國家質檢總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全國奶站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嬰幼兒奶粉事件處置工作的緊急通知》(國辦發明電[2008]36號)和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的精神,加強對奶站的清理整頓和監督管理,規范生鮮奶收購秩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機構
由農業部牽頭,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衛生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國奶站專項整治行動。成立由農業部高鴻賓副部長擔任組長,各有關部門相關領導擔任副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奶站專項整治行動由各級地方政府負總責,具體組織實施。各地都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同志擔任組長、各有關部門參加的奶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轄區奶站專項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圍
奶站專項整治行動覆蓋全國各種類型的所有奶站(廳),包括乳制品企業自建、規模養殖場自建、養殖小區聯設、個體私營投資建設、流動奶站(點)等形式,其中部分規模養殖場和養殖小區奶站的建設主體是合作經濟組織。
三、整治目標
一是嚴厲打擊、堅決杜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現象以及各種摻雜使假的違法行為。二是摸清奶站的現狀,將奶站100%納入監督管理范圍,規范奶站經營秩序,提升奶站整體素質,切實提高生鮮奶質量水平,推動建立監督規范奶站的長效機制。
四、工作任務
(一)徹底摸清底數
各級地方政府的農業和畜牧獸醫部門要對本轄區內的所有奶站,逐一摸清設立模式和類型、數量、日收奶量、擠奶方式和所有者等情況,重點要查清個體私營奶站、流動收奶點等獨立于乳品加工企業和養殖場區之外的營利性奶站情況。要對奶站逐一認真做好登記造冊,一站一表,建立檔案,及時匯總本地基本情況并上報(報表格式見附件)。同時,要根據當地奶源分布情況,研究提出奶站設立規劃和合理布局。
(二)強化督促檢查
各地農業和畜牧獸醫部門要根據奶站專項整治行動要求,立即向本轄區各類奶站派駐質量監督員,加強生鮮奶購銷過程的監管。要摸清奶牛健康狀況、牛奶質量狀況、器具環境消毒狀況,以及擠奶、貯存、運輸等情況。各地農業和畜牧獸醫部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生鮮奶生產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加大對生鮮奶生產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力度。奶站要根據不同地區的特點,加強對生鮮奶的日常檢測。重點區域要實行拉網式檢查,嚴厲打擊和重點排檢生鮮奶中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和各種摻雜使假行為,將奶站100%納入監管范圍,規范奶站經營秩序。
(三)從嚴查處違法行為
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現象以及各種摻雜使假的違法行為,要予以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推動建立管理制度
奶站要建立購銷臺帳制度,完善收奶、售奶、消毒和質量檢測記錄。要建立奶站質量監督員工作規范,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施有效監管。要建立監督檢查、例行監測等制度,推動建立奶站監督規范管理的長效機制。
五、階段和步驟
第一階段(9月23日至10月5日)登記造冊:奶站專項整治行動通知下發后,各地要根據當地情況制定出奶站專項整治行動的具體實施方案,做到人員到位,任務明確,責任到人。同時按照通知要求,自上而下,層層動員,迅速將登記造冊工作布置到最基層,盡快摸清奶站底數。填寫基本情況匯總表,并報農業部備案。
第二階段(10月6日至10月12日)質量抽檢:對奶站逐一清理,對生鮮奶進行質量抽檢。
第三階段(10月13日至10月22日)整改提高:對質量抽檢中發現的違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現象以及各種摻雜使假的違法行為,堅決予以查處。選取奶站專項整治行動進展快、效果好的地區召開奶站專項整治現場會。
第四階段(10月23日至10月30日)總結完善:總結各地奶站專項整治行動經驗,深入分析各地奶站結構特點,提出下一步規范管理的政策建議,建立規范管理的法規標準和各項管理措施,規范生鮮奶收購秩序,切實提高生鮮奶質量安全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切實明確責任。根據國務院的要求,此次專項整治的具體工作由地方政府組織實施,必須做到工作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確保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進行。
(二)認真組織實施。各級地方政府要按照奶站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的要求,明確奶站專項整治行動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保證監管人員和經費到位,確保奶站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取得實效。
(三)建立報告制度。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從通知發出之日開始,一個月結束。在專項整治期間,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要向上一級政府及時報告工作進展、實施效果以及遇到的問題,并向農業部報告。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后,將總結報送農業部。
(四)加大宣傳力度。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奶站專項整治行動效果,按要求及時曝光摻雜使假等違法案例,樹立消費者信心。加強對奶站經營者的宣傳,提高守法意識,保證生鮮奶質量安全。
(五)嚴格責任追究。各級要加強奶站專項整治行動的指導檢查,設立舉報電話,及時發現和解決奶站專項整治行動中出現的問題。對在奶站專項整治行動中失職瀆職,違法執法,要追究有關負責人和責任人的責任。進入第二階段后,農業部將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衛生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等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分赴奶業生產重點省(市)開展奶站專項整治行動的督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