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月余,康師傅飲品控股公司就礦物質水產品廣告中標示“選用優質水源”,造成部分消費者認知差距一事,首次公開表示道歉。(9月3日《京華時報》)
康師傅的“道歉”有誠意嗎?從媒體報道情況看,康師傅所謂“道歉”根本沒正視自己進行“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的錯誤,反而把問題歸結為“認知差距”,更嚴重的是把造成“認知差距”的原因完全歸咎于媒體和網友。這樣的“道歉”更像一次全面推卸責任的詭辯,也是對社會公眾和消費者智商的再次侮辱,可以說沒絲毫誠意。
在筆者看來,正視錯誤,讓問題回歸本源,才是道歉的基礎。而在根本不愿意承認錯誤的前提下,對問題輕描淡寫,甚至到處推責任、扣帽子,即使“道歉”也是缺乏誠意。
誰都知道,漢語中的許多概念和用語,都要把它放在特定的語境中進行理解才是正確的。“優質水源”一詞也是這樣。如果就一般意義而言,在普通水源之中,自來水應屬“優質水源”,因為它比那些已被污染、不能直接飲用的水源“優質”多了。然而,作為飲料生產企業,產品廣告中的“優質水源”旨在突出飲料水源的“特殊品質”,并以此來賺取利潤,因此它的“優質”毋庸置疑地是與消費者日常飲用的自來水相比較而言。也就是說,如果飲料生產企業以自來水作為水源,根本不能稱為“優質水源”,而只是“普通水源”。從這個意義上講,將自來水這種“普通水源”宣傳為“優質水源”顯然是虛假宣傳,不應該有什么爭議。事實上,這種理解也是有法律依據,有關法律規定,當合同中的商業用語發生理解歧義時,應當以公眾通常理解為準,而不是以企業單方解釋為準。
而康師傅的“道歉”中,再次圍繞“優質水源”概念做文章,嚴重貶低消費者認知能力。不僅搬出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主任的觀點作為佐證,還有意無意地拉上“大部分飲料行業及瓶裝水行業”做墊背,誣陷中國其他的飲料企業。到底是誰在持續進行曲解事實的宣傳,誰對消費者缺乏良知和商德,難道不是一目了然嗎?
其實,康師傅除在“優質水源”概念問題上的狡辯站不住腳外,其“道歉”內容中的很多觀點和說法沒有道理和不符合基本邏輯。比如把媒體報道和公眾質疑說成“少數媒體與網絡炒手持續進行曲解事實的攻擊宣傳”就是很不負責任的,對不同概念的理解分歧是正常的,公開辯論也是應該的,憑什么說媒體和網友觀點就是“曲解事實的攻擊宣傳”呢?難道只有康師傅解釋最正確?即使大部分飲料行業及瓶裝水行業所選用的水源皆為自來水是事實的話,但至少人家沒有標榜“選取優質水源”,沒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
綜合媒體報道的康師傅“道歉”內容,我們不難發現,康師傅所謂的“遺憾與抱歉”根本不是因為認識到自己的虛假宣傳錯誤,而是為了自己未能讓消費者接受它們“優質水源”概念而感到“遺憾與抱歉”,主要表達的意思顯然只有“遺憾”而沒有“抱歉”,與公眾的要求相去甚遠。因此,康師傅的“道歉”缺乏基本的誠意,讓人難以接受。
李克杰(作者系山東政法學院法學院法學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