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獲悉,近日,國家加工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福州)開展對福建省內中秋月餅的國家監督抽檢工作,共抽查17家企業的20個批次產品,實物質量和標簽合格率均為100%,結果令人滿意。
今年是強制性國家標準GB 19855-2005《月餅》實施的第三年,強制性國家標準特別針對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月餅過度包裝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即要求月餅質量與包裝容器有一定合理的比例。按照《月餅》標準的規定,月餅的標簽上除了要標注產品名稱、凈含量、配料表、生產日期、保質期、廠名廠址、產品執行標準號等常規內容,豆蓉(沙)類月餅還要標示是何種豆制作的豆蓉(沙),果仁類月餅要標示所使用的每一種果仁的名稱。抽查結果表明,標簽合格率為100%。與2007年相比,企業提高了對標簽的重視程度,標簽標注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另外,月餅新標準的實施,有效的控制了過度包裝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