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菜打包用的盒是要收費的,”昨日,在權金城用餐的消費者被告知,如果使用他們提供的餐盒將剩余飯菜打包,就必須以每個餐盒1元錢的價格購買。這也是對零售場所提出“限塑”要求以來,第一個對打包餐盒進行收費的企業。
自今年6月1日“限塑令”實施以來,消費者紛紛挎上菜籃子、環保購物袋前去商場、超市購物并對所使用塑料購物袋付費。昨日,記者來到權金城松榆里店看到,用以打包的餐盒被統一成15厘米長、10厘米寬、7厘米深的塑料餐盒,餐盒蓋子上寫著可以用于微波加熱。服務員告訴記者,公司要求對打包餐盒進行收費,實行已經近1個月。
而與商場超市提供有償塑料袋不同的是,餐飲業對餐盒收費引發了不同的聲音。記者隨機采訪的部分消費者認為,由于打包剩飯菜原本是被倡導的節約行為,打包餐盒收費與之前倡導打包節約的原則相悖。“如果餐盒免費,我就把剩下的飯菜打包帶走了,”用餐后,張小姐不愿意支付打包餐盒的費用而沒有帶走剩飯菜。她說,剩下的飯菜帶回家,也有可能被扔掉,即使把剩飯菜吃完,她也覺得花幾塊錢在打包餐盒上并不值得。
隨后,記者致電權金城花園路總店、西苑店、中關村店均被告知打包餐盒需要付費,價格在0.5元-1元不等。而同樣提供可微波加熱打包餐盒的嘉和一品、大長今韓式料理,各店的餐盒質量并不次于權金城提供的餐盒,目前都沒有收費。
“限塑令”實施前,曾經透露正在醞釀餐盒收費的聚德華天控股有限公司總經理朱玉嶺昨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他們仍沒有對餐盒進行收費。“主要還是考慮顧客的接受程度,”朱玉嶺說,目前聚德華天旗下的20多家老字號餐飲,外賣用的塑料袋、餐盒都不收費。以往,剩菜打包的餐盒成本一直由企業承擔,以聚德華天為例,每年支付在打包上的費用有上百萬元。事實上,這筆費用企業很希望由消費者承擔。
中國塑料協會塑料再生委員會副會長董金獅表示,在國務院發布的“限塑令”中,對有償使用的塑料袋明確3個前提,即“零售場所”中被用來“提攜”“商品”的塑料袋。也就是說,只有符合了這3個前提條件的塑料袋才在收費范圍之內,與食品直接接觸的食品袋、餐飲行業打包餐盒等并不在要求付費范圍之內。所以他認為,餐飲行業用于剩飯菜打包的塑料袋、餐盒不應該進行收費。“但外賣的菜品則作為商品進行零售,塑料質地的外包裝就應該收費,”他說,自己作為專家為“限塑令”審查組的成員,“限塑令”制定之初,專家們也對餐飲行業是否進入限塑范圍有所爭議。因為原本餐飲業鼓勵消費者打包剩飯菜的,用于剩飯菜打包的塑料包裝屬于餐飲行業應該免費提供的。
另外,董金獅也表示,餐飲企業也允許為消費者提供質量較好、成本價較高的塑料餐盒做打包之用并對其收費,但應該同時提供免費餐盒供消費者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