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煙草企業違法變相發布廣告的現象,昨日,北京市工商局發布了煙草廣告的審查提示。
近期,有煙草企業以舉辦某類活動的方式發布廣告,廣告內容中出現煙草制品的商標或包裝裝潢;或以祝賀或志慶的方式發布廣告,出現煙草企業名稱、煙草制品商標等內容。這些均是違反《廣告法》的行為。
市工商局有關方面表示,對帶有集團性質的煙草企業的煙草制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等內容,在廣告審查中要與廣告內容中出現的標志進行對比審查,杜絕變相發布煙草廣告問題發生。
對變相發布的煙草廣告,北京市工商局廣告監測中心將依據相關法規進行處理。(記者 者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