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走訪調查發現,某超市冷柜中的速凍餃子、湯圓等食品竟粘成一團,有的冷凍食品表面發黑、食品袋里有大量的冰霜,經專家解釋,這樣的問題主要是因超市冰柜沒有執行“冷處理”食品的控溫標準而造成的,而不斷解凍后再冷凍的食品容易滋生細菌,并有礙身體健康。
“冷處理”食品溫度多不達標
昨日,記者走訪一家超市發現,超市內很多冷凍冷藏食品儲藏溫度不達標,且同類商品儲存也出現不同的控制溫度。
在出售酸奶等食品的冷藏柜前,記者清晰地看到并排放著的兩臺設備的溫度顯示分別為“6攝氏度”和“9攝氏度”。而擺放在其內的酸奶商品都明確標注了自己的貯藏條件,如伊利一款酸奶需在“2-6攝氏度冷藏存放”,蒙牛一款酸奶要求貯藏條件為“2-5攝氏度”。
儲存熟食的冷藏柜出現同樣的問題。兩個冷藏柜的溫度分別為“11攝氏度”和“12攝氏度”,而冷藏柜中的很多肉類和腸類食品都要求在“0-5攝氏度”或“0-8攝氏度”存放。
冷凍柜中的食品問題更加突出。在一家超市內記者發現,速凍餃子、餛飩、魚丸等食品的貯藏條件明確要求都為“零下18攝氏度”,一些產品說明還特意標明“解凍后不宜再冷凍”,而該超市內卻出現了多種多樣的“不達標”溫度。
其中一個冷柜的溫度顯示為 “零下0.6攝氏度”,幾乎低于儲存冷凍食品標準溫度17攝氏度,另外2個儲存同樣食品的冷凍柜溫度分別為“零下2.4攝氏度”、“零下4攝氏度”,也與標準溫度相去甚遠。整個超市的8個冷凍柜只有一個溫度符合要求,為“零下18.6攝氏度”。
據了解,去年10月1日,商務部發布的《超市購物環境標準》正式生效,其中明確規定:“超市冷藏柜溫度應為-2℃-5℃,冷凍庫柜溫度低于-18℃。”
管理漏洞導致控溫失效
記者昨日在一賣場發現,雖然很多“冷處理”設備都明確顯示出不合格溫度,但是超市的員工卻無動于衷。
在酸奶冷藏柜前,記者以顧客身份向一位工作人員確認冷藏溫度是否為9攝氏度時,工作人員表示肯定后卻無任何反應。而面對賣場內大多數不合格的冷凍溫度,該區域負責的兩位工作人員卻倚靠著冰柜不亦樂乎地聊天。熟食區域,廠家的促銷員們忙著高聲叫賣,給顧客推薦食品,根本不在意食品的儲藏條件是否達標。
記者就此問題咨詢了輔迅企業管理咨詢公司總經理王濤,他表示,消費者在賣場內發現的速凍食品發粘的問題,是由于控溫不達標,食品“化了再凍”造成的。而一般超市不會故意斷電造成食品解凍,這樣會導致食品全部變質的巨大損失,得不償失。問題主要是由于超市對這些設備的管理不善,如對冷藏冷凍設備定時檢測溫度,定時除霜等細節執行不到位。
一家外資冷凍設備生產企業的負責人向記者解釋,超市內的冷凍設備大致分為低溫、中溫和高溫三種。超市會根據不同商品品類選擇存放冷柜,并設置適宜的溫度區間。但是,同類商品存放在了不同溫度的冷柜,則很可能是超市溫度設置不統一造成的。
此外,從技術角度講,冷柜溫度有可能在一定時間段內升高,這是由于設備自動除霜發熱造成的。但如果超市確實將溫度設置為零下18攝氏度,冷柜溫度也不可能升高得太離譜,導致超標,除非超市對溫度的設置就是不達標的。
專家觀點
反復解凍易生菌
昨日,記者就解凍食品的安全問題咨詢了北京大學營養與食品安全系副教授柴巍中,他表示,速凍食品如在溫度不達標的情況下,容易給微生物滋長創造條件,消費者食用后可能造成病菌感染,出現拉肚子等病癥,對人的身體健康造成危害。此外,營養品質也會相應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