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5家行業協會聯合倡議,要明碼標價、和諧相處
晨報訊(記者 杜娟)針對爭論日益激烈的“開瓶費”一事,昨天,全國35家餐飲行業協會聯合發起六項倡議,號召餐飲業針對“消費者能否自帶酒水和是否對自帶酒水收取服務費的問題,與消費者協商解決。”
日前,全國各省市餐飲行業協會負責人齊聚北京,認真研討“自帶酒水”等問題和由此引發的對餐飲業合法權益的認識問題,形成共識“按照市場經濟的原則、依據法律規定,餐飲企業是否有權‘謝絕自帶酒水’、是否能夠對‘自帶酒水’收取服務費等問題應是企業自主經營的市場行為。”
這35家協會聯合提出倡議: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開展經營活動。餐飲企業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通過行業協會、政府部門等渠道伸張自己的合法主張,反映企業在經營活動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對于消費者能否自帶酒水和是否對自帶酒水收取服務費的問題,本著誠信經商和自主經營的原則,遵循市場經濟規律,與消費者協商解決。
倡議中還提出,餐飲企業應按照我國餐飲業價格管理法規,堅持“明碼標價”原則,在店堂顯著位置標明本企業服務規定和收費標準,所有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應事先告知消費者。以和諧相處作為企業服務的重要準則。
事件回放
■2006年12月22日,海淀法院認定湘水之珠大酒樓收取100元開瓶費侵害了消費者公平交易權,判決其返還100元。
■2006年12月27日,中國烹飪協會、北京市烹飪協會等四大飲食協會公開表態支持收取開瓶費。
■2006年12月29日,湘水之珠大酒樓提起上訴。
■2007年1月10日,北京、上海、天津和重慶四市消協聯合發布聲明:收取開瓶費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