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最高院例行記者會上,最高院民三庭庭長孔祥俊針對近期媒體關注的百度文庫侵權案稱,暫不清楚該案是否進入地方法院的訴訟程序。
孔祥俊表示,今年最高院將起草網絡著作權司法解釋,法釋將界定互聯網“避風港原則”的法律條款。
2010年下半年,當當、互動百科、盛大文學、磨鐵圖書等公司要求百度刪除百度文庫的侵權書籍。此后,李承鵬、當年明月、韓寒、朱德庸、彭浩翔、陸川等22位作家聯合發布聲明聲討百度文庫侵權,并稱將起訴百度。
百度對此回應稱,百度文庫所有文稿等資料為網友上傳,百度本身并不上傳侵權的書籍和作品,因此百度沒有侵害作家和出版機構的利益。
記者了解到,百度的回應實際上是互聯網行業的“避風港原則”,即互聯網公司不制作內容時,如果被訴侵權有刪除義務,如果沒有被告知哪些內容應該刪除,公司不承擔侵權責任。
在記者會上,有媒體問及百度文庫侵權案。對此,孔祥俊透露,目前他暫不清楚百度文庫侵權案是否已經進入地方法院的訴訟程序。
孔祥俊稱,目前在法院審理的知識產權案中,涉及著作權的案件占一半左右,而在著作權案件中,互聯網侵權案件占到一半。對于互聯網侵權案,法院要綜合考慮知識產權保護、網絡技術發展和用戶獲得信息權利三方面問題審理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