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網 中新社發 呂建設 攝
中新網4月26日電(IT頻道 姜瑩)開心網今日向中新網IT頻道表示,已就“真假開心網”一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申請最高人民法院判決人人網的主體公司千橡網景公司停止使用“kaixin.com”域名,并賠償其經濟損失1000萬元。
開心網代理律師李云德稱,此案一二審判決結果都認定被告北京千橡網景公司和千橡互聯網公司的侵權事實成立,并作出相應處罰,但在其他侵權事實的認定及賠償數額的計算上,一二審法庭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不當之處,因此,開心網決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最高人民法院已經依法接收了開心網的再審申請書。李云德律師還表示,會將“維權進行到底”。
據悉,開心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再審申請包括五項請求具體包括:
1、 撤銷(2011)高民終字第846號《民事判決書》;
2、 撤銷(2009)二中民初字第10988號《民事判決書》第二、三項;
3、 判決兩個被申請人停止使用“kaixin.com”域名;
4、 改判兩個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經濟損失1000萬元;
5、 判令兩個被申請人在新浪網、《京華時報》、《北京晚報》、《光明日報》上公開賠禮道歉。